履行好选与管的双重责任

履行好选与管的双重责任

刘云山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从严治吏、从严选好管好干部。从严选好管好干部,各级组织部门必须坚持严字当头、选管并重,切实改变重选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现象,履行好选贤任能和从严治吏的双重责任,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培养造就好干部,既要优选,更要严管。从干部工作规律来看,选是阶段性任务,反映着一名干部以往和当前的表现情况,管是长期性工作,贯穿于所有干部成长进步的全过程。只有始终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制度、严的处置管好干部,才能让广大干部自觉向好干部看齐靠拢,进而为选好干部提供数量充足、质量过硬的资源禀赋,形成“选拔—管理—选拔”的干部队伍建设良性循环。

从严管好干部,要在标准从严上体现先进性。取法于上,仅得其中。通过从严管理培养造就好干部,就必须把标准定得高一点、要求提得严一些,让干部跳起来摘桃子,在对标尺、照镜子、抓整改的过程中,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进步。当前,这个标准已经明确,就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把这“二十字”转化为从严管理干部的具体实践,努力使每一名干部都牢牢地把这“二十字”刻在脑海里、嵌在心头上,落实到为人修身、干事创业、为官用权的行动中。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在坚持好干部“二十字”标准的同时,深入进行“三严三实”专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从严管好干部,要在制度从严上强化约束性。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从严管理干部同样要把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紧密结合起来,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既要提高建章立制水平,不断密织和加固制度的笼子,防“暗门”、堵“天窗”,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又要切实抓好制度执行,强化刚性约束,坚持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确保管好、管实、管出效果。当前,要针对干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继续加强对“裸官”、吃空饷、档案造假、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将治理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好干部的成长成才构筑起一道坚固的制度屏障。

从严管好干部,要在处置从严上保持纯洁性。蓄满好干部的“一池春水”,必须坚持对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从严处置不合格干部,努力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要注重在从严管理的实践中检验和识别干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应“为官不易”新常态、满足于“为官不为”的“太平官”,对离“二十字”标准相去甚远、与“三严三实”要求背道而驰的问题干部,以及罔视法纪、顶风作案的贪腐分子,要坚持猛药治疴、重典治乱,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从严处置;性质恶劣、问题严重的,要勇于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坚决清理出党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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