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拆迁队”的横空出世应如何看待?(3)

“大妈拆迁队”的横空出世应如何看待?(3)

拆迁固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中不乏过分要求、蛮不讲理的“钉子户”,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胡作非为、暴力拆迁。笔者认为,如果开发商把雇佣各种奇葩拆迁队的心思,花在寻找合理安置拆迁户的好点子上,相关部门把力量倾斜到维护拆迁户的合法利益这边,“奇葩拆迁队”这一畸形队伍就能及早终结。

大妈拆迁凸显法治环境恶劣

每个大妈200元钱,被人当了枪使,对于这种人民群众斗群众的奇葩之事,很多网友表示拍案惊奇。更有人表示,本已因广场狂舞遭遇形象危机的大妈们,再次将晚年的节操拉低了一格。

将大妈拆迁队扯到中国大妈这个群体身上,无疑是一棍子撂倒了一大片。充当强拆人肉的大妈,其实跟那些艾滋病拆迁队成员一样,不过是受人指使。真正应该指责的,则是利用弱势群体对抗弱势群体的幕后指使。

柘城县警方有关负责人说了句很含蓄的话,“那个拆迁户是个老困难户,也是钉子户,事情比较绞缠,一两句话说不清楚”。

对付一两句话说不清楚的人,最强大的利器是什么?当然是一两句话更说不清楚的。这场闹剧的幕后指使者,正是这么干的。具备骂战吵得死人、口水喷得湿人、撒泼吓得住人,并且200元钱就能动心、抄家伙说上就上的,都在这支神奇的拆迁队伍里报到了。不是这里的大妈太出类,只能说明这幕后的指挥太拔萃。

不管是之前的艾滋病患者,还是为区区200元就甘愿血拼的大妈,当地相关利益方将他们组织起来对付另一个群体,其实是将原本依法可以处理的矛盾冲突,转移到了两个群体之间的相互对抗和冲突之中,这种恶意制造社会矛盾的卑劣手法,竟然能被驾轻就熟运用自如,并且在拆迁队伍中常换常新,着实是刺伤了法治的眼睛。

艾滋病拆迁队和大妈拆迁队,这种公然挑逗法律底线的拆迁方式,能够层出不尽,至少说明有些地方对于拆迁的法治底线,让人不敢期待。

大妈拆迁队能够在艾滋病拆迁队震惊全国之后依然拉起队伍,并且打得响、战得胜,并不是大妈们战斗力爆表,也不是幕后的组织者智商了得,而是有些地方的法治环境太奇葩。

【启示与思考】

从“艾滋拆迁队”到“大妈拆迁队”,本质上仍是一种软暴力。它区别于那些以肢体暴力伤害被拆迁户的行为,但执意要进行的征收和入侵仍在进行,甚至软性的暴力更让人无法反抗,进而一次次地重复发生。正因如此,对于“大妈拆迁队”,在不过度聚焦“大妈”之外,真正要问的是:为何原本可以多些耐心的拆迁,再次成为众目睽睽下的恐吓?

“大妈拆迁队”的负效应显而易见;一些人追求的,也正是这种负效应。因为,“负”是针对破坏法治和损害被拆迁人权益而言的,对他们,效应则是“正”的。法治社会,不该有“大妈拆迁队”的生存空间。但“不该有”的事情,却在现实中真切地发生了,重要原因在于组织大妈的人号准了执法机关“法不责众”的脉。以撒泼打诨的方式参与不该介入的拆迁,当属滋事;将人打伤,更涉嫌故意伤害。如果执法机关能严格执法,“大妈拆迁队”怎么可能有“多次参与拆迁”的机会?但到目前为止,无论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都毫发无损。

应该说,我们从不缺乏对于强力拆迁的约束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明确规定,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如果说“大妈拆迁队”表达出熟悉的拆迁故事,那么它展示出的仍是同一个问题:到底是什么东西在被漠视,以至于拆迁中的暴力和威胁因子挥之不去?不错,就拆迁事项整体而言,我们正处于一种向好和法规完善的进程中,也一直在说要让拆迁行为回归到法治轨道,但假若法律不被信仰又如何?现实只能是触目惊心的。

大妈拆迁队能够在艾滋病拆迁队震惊全国之后依然拉起队伍,并且打得响、战得胜,并不是大妈们战斗力爆表,也不是幕后的组织者智商了得,而是有些地方的法治环境太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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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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