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衰的核心问题——怎样理解党和法治的关系(3)

法治兴衰的核心问题——怎样理解党和法治的关系(3)

三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怎样坚持党的领导

在当今中国,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一切的核心力量。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从宪法这个根本法看,我国宪法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党的领导地位。从历史角度看,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可以说,坚持党的领导,事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事关党和国家的命脉。

今天,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这个基本方略落到实处,须臾离不开党的领导,必须始终围绕这根主轴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关键是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切实做到“三统一”“四善于”,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党领导立法。就是根据党和国家大局、人民群众意愿,党提出立法建议,制定体现人民根本利益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保证执法。就是党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和工作领导,监督和促进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要在党的领导下,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不断推进行政机关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党支持司法。就是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党带头守法。就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宪法法律。要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保持对宪法法律的忠诚之心、敬畏之心,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不得逾越法律底线。

可以说,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办好,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样才能有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对于这一点,我们要旗帜鲜明地讲、理直气壮地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让人们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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