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变政府职能的若干理论问题(3)

论转变政府职能的若干理论问题(3)

 四、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践行思路

改革开放以来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进展的持续过程,也是在改革开放不同历史时期围绕不同任务改革发展的阶段性进程。政府职能转变的连续性与阶段性,构成了政府职能转变伴随改革开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发展同步脉动的辩证历史过程。

就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思想理论认识层面来看,转变政府职能的连续性,集中体现在执政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基本原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龙头和牵引,推进政府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发展。

而政府职能转变的阶段性,则集中体现为执政党根据不同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体制改革的进展,适时不断调整政府职能转变的践行思路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转变政府职能的阶段性践行思路,首先集中体现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引领取向、关注视角和视野广度等方面的阶段性转换:

从政府职能转变的引领取向来看,如同有行政学者分析指出的那样,包含政府职能转变在内的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引领取向在于,从“1978年到2002年,是以改革为引领、创新蕴涵其中的变革;2002年之后,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为标志,进入到改革和创新并举、创新引领的变革阶段”。[21]在此基础上,政府职能的转变相应地体现为改革引领和创新引领的阶段性。

从政府职能转变的关注视角来看,从1988年政府职能转变关切重点是同经济体制改革关系极为密切的经济管理机构肇始,逐步发展为关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22]进而发展为着眼政府的经济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

从政府职能转变的视野涉及来看,改革开放以来,起初的政府职能转变,视野所及主要是作为政府职能载体的政府机构、编制、职位、人员和财政,随着经济体制机制改革的发展和深化,政府职能的转变逐步深入关注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互动性和适配性,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和扩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中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经济功能。进入新世纪以后,在贯彻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视野广泛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由此从单向度的职能转变,涉及到全方位多向度的五位一体建设的广泛领域,由此涉及到政府职能的全面转变和正确履行。

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来,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思路在视角调整、视野开拓的基础上,进一步呈现为思维更新和创新,其重要标志在于,以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全面、发展和联系地省思和设计政府职能转变,设置体制机制创新的转变路径。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辩证思维,集中体现在:

1.政府职能转变的经济绩效取向与社会公平正义价值辩证结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转变的支配性原则和价值取向。在新的历史时期,政府职能转变在继续贯彻这一原则和价值取向的同时,把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正义并列为根本价值取向,以效率与公平的协同并重和有机结合作为政府全面转变和履行职能的价值定向。“‘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23]

2.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辩证结合。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这其中,“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否定的,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既不能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4]由此构建市场功能和政府职能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政府职能转变的简政放权与有效管制的辩证结合。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把握行政管理体制和流程的本质性联系,辩证处理简政放权与有效管制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得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集中体现为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既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25]据此,推进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权与强化有效行政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辩证结合,在减少和规范事先管理的同时,把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26]

4.政府职能转变在宏观与微观层面的辩证结合。新时期,政府职能配置着力于宏观管理,其职责主要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此同时,全面减少政府对于微观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过度干预,尤其是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而把微观事务交给市场和社会,由此在宏观与微观的不同层面上促进政府职能的合理分解和辩证结合。

5.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自治辩证结合。在政府与社会关系方面,把政府治理社会的职能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我治理有机结合;把政府的职能与社会组织的作用有机结合起来,由此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的职权职责分工、职事共治和职能共担的辩证结合结构。[27]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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