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北京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共北京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发挥好财政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财政职能进一步转变,财税改革扎实推进,较好地实现了全年预算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27.2亿元,增长10.0%,完成预算的100.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9.6亿元,增长10.1%,完成预算的103.3%。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3.7亿元,增长10.2%,完成预算的101.2%。加中央返还及补助226.8亿元、区县上解288.1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2.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9.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5.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亿元,收入合计2875.3亿元。

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财力89.3亿元,其中超收收入25.3亿元。截至2014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28.4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6.0亿元,增长8.4%,完成预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支出93.1亿元、对区县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583.7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1.4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9.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7.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05.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3亿元,支出合计2875.3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北京市作为试点省市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105.0亿元(其中:5年期42.0亿元;7年期31.5亿元;10年期31.5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建设等方面。根据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北京市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相应调整了2014年市级预算。

2014年预备费支出50.0亿元,主要用于阿苏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村庄搬迁补偿、援助其他地区等方面。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22.9亿元,完成预算的19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46.3亿元,完成预算的138.4%。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0.5亿元,完成预算的161.2%,主要是土地收入增加带动。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196.3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9.8亿元,收入合计1426.6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1.0亿元(其中归还债务支出230.0亿元),完成预算的111.9%,主要是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安排本年支出。结转下年使用485.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5亿元,完成预算的12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9亿元,完成预算的118.1%。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9亿元,完成预算的119.7%,主要是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提高带动。加上年结转收入1.9亿元,收入合计59.8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2亿元,完成预算的117.7%,主要是按照规定,收入增加的同时相应增加支出。结转下年使用0.6亿元。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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