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5)

关于北京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5)

——2015年1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要求,深化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确保实现2015年预算目标

(一)抓好改革落地,制定本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财税改革的重点方向和步骤方式

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先行落实。制发本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统筹设计2014-2016年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重点任务,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改进大额专项资金管理模式等重点改革。

加强税收制度改革央地对接。按照中央部署,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扩围;结合首都地域特征,积极参与资源税、消费税等改革的实施;配合中央开展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等改革的政策研究工作,并分析相关税制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做好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准备。按照中央部署,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梳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开展市与区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先行先试;统筹考虑税种属性、征管便利度、区县承受能力及履职需要等因素,启动收入划分研究工作。

(二)抓好制度创新,建立预算管理的协同长效机制,增强财政制度的服务支撑功能

围绕规划与预算协同,拓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研究出台本市进一步推动中期预算管理改革的工作方案,明确改革内容和路径;在总结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三年滚动项目预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试编本市2016-2018年财政规划,加强与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十三五财政规划的衔接,扩大滚动项目预算编制范围。

围绕“事钱责”协同,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制定本市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操作规程,细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流程;在农业、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领域的预算编制中,根据工作需要对支出政策和内容进行审核后予以统筹安排、优先保障。

围绕市区协同,增强财政转移支付改革效果。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将教育、农业等领域的96.5亿元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转移支付占比达到72%,超过中央要求60%的比例;落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人口调控和产业疏解挂钩机制;总结以转移支付资金支持APEC周边区域拆迁工作的经验,将资金重点用于城市核心区和城乡结合部建设、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在清理、整合、规范的基础上,压缩转移支付项目数量,从资金投向、投入方式、管理监督等方面完善制度办法,支持重点领域工作深入推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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