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4)

关于北京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4)

——2015年1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落实政策、统筹资金聚焦全市中心工作

2015年本市将秉持开源节流的理财观念,研究适合首都阶段性特征的财税政策。一是突出统筹,将财政资金“用好”。进一步梳理本市财政支出政策,根据全市中心任务完善预算配置方案,调整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资金聚焦于解决首都发展的瓶颈问题,破解财政资金固化难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清理重点支出挂钩事项,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支出政策和内容的审核,据实安排预算。二是深化改革,将财政资金“用活”。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的支出边界,通过实施扩大PPP试点、搭建基金等投入平台、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加快构建以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制度体系,形成政府与社会的投入合力。三是强化监管,将财政资金“管严”。完善人大代表参与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扩大预算信息公开范围,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加大对“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坚持“吃饭的钱要保”、“干事的钱要统”,市级预算资金除安排市级运转经费及对区县体制补助外,重点聚焦五大重点领域。

1.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安排资金895.4亿元

交通运输管理资金470.4亿元。主要是用于道路桥梁、公交场站建设维护等项目,支持昌平线二期等轨道交通线路建设,保障交通安保服务、市郊铁路S2线政府购买服务,落实交通价格补贴资金。

城市核心区及城乡结合部建设资金103.9亿元。主要是落实城市核心区棚户区改造和输入区承接疏解人口补助政策,推进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和产业升级工作。

城市维护管理资金151.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居民消费煤电气热等能源价格稳定,支持立交桥区积水治理、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地下水环境监测网运行等项目。

城市安全运转保障资金169.7亿元。主要用于推动“平安北京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支持信息化建设,保障工商、统计等部门履职专项经费,以及保障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安排资金384.4亿元

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资金108.5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和农村减煤换煤工作,支持高污染企业退出、工业企业环保技术改造、污染扰民企业搬迁等项目,支持老旧机动车淘汰20万辆,加强工地扬尘管理;支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推动既有节能建筑热计量及农宅抗震节能改造。

绿化建设资金91.5亿元。主要用于平原造林工程建设和林木养护,支持西部矿山关停地区生态修复、森林植被恢复、水源林保护、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等项目,提高城市一、二道绿隔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政策标准。

污水处理资金63.4亿元。主要用于落实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支持小红门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运行。

供水管理资金34.8亿元。主要用于密云水库调蓄工程、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落实供水企业运营补贴和水资源区域合作资金。

水环境建设资金56.7亿元。主要用于河湖水环境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支持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城市节水、防汛抗旱等工作。

垃圾处理资金19.6亿元。主要用于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支持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昌平区阿苏卫垃圾处理等设施项目,推动全市约450个居民小区建设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

重点区域环境建设资金9.9亿元。主要用于架空线入地掘路修复工程,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重点大街景观提升,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

3.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安排资金452.4亿元

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资金231.6亿元。主要是用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等技术创新及应用,落实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及区县分园区科技创新发展资金。

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资金82.4亿元。主要用于设立“高精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支持集成电路、汽车、软件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落实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支持政策,促进北京环球主题公园等文化旅游产业融合项目建设。

调整经济结构、落实禁止和限制目录资金40.0亿元。主要用于工业污染企业调整退出,实施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政策等。

相关产业提质增效资金98.4亿元。主要用于落实中小企业担保代偿等政策,支持旅游产业项目落地,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搭建体育产业发展投资平台,促进生活性服务业、特色商业及网络零售业发展。

4.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资金723.5亿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94.7亿元。主要是支持棚户区改造、115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及建设各类保障房10.5万套。

文保区及文化事业资金81.0亿元。主要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村村通有线广播、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以及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支持珍贵文物保护、文物藏品征集。

教育资金285.7亿元。主要是推动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落实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政策;用于城乡中小学建设与办学条件达标、优质教育资源整合等项目;支持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保障高校实施高水平人才培养、高质量就业创业、“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等项目的资金需要。

医疗卫生资金84.4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改善群众就医条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免疫规划等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保障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调标补助资金;加大食品药品抽检、区县监控中心实验室改造资金投入;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

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99.8亿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困难群体接济救助、福利机构建设;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增加养老助残服务事业发展资金规模,落实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运营资助政策,开展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开展老年人精神关怀等项目;支持就业促进政策实施。

农业发展资金60.5亿元。主要是推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落实新农村奖励政策、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及农机具购置补贴,促进少数民族乡村及经济薄弱地区经济发展。

援助其他地区资金17.4亿元。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和湖北等地区发展。

5.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安排资金61.0亿元

支持“率先突破”三个重点领域资金50.7亿元。支持交通率先突破,推动新机场拆迁,打通国家高速路网和干线公路“瓶颈路”、“断头路”;支持生态率先突破,保障张承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林建设;支持产业率先突破,打造京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平台,推动企业对接区域产业项目。

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资金10.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区县按照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产业疏解和人口调控等工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