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善政”更需体现公平公正

积分入户“善政”更需体现公平公正

在国家发改委2月4日下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中,北京市通州区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两省、62个城市(镇)的一员。根据方案,通州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人民网2015年2月6日)。

在城乡二元结构和户籍制度障碍情况下,“积分制”为渴望进城的外来人口在传统的上大学、嫁进城、购住房等不多渠道基础上,打开一道通过自身劳动争取到城市户口的流通大门。一方面,在中国现有户籍制度下,户籍同医疗、教育、社保等社会福利相挂钩,取消购房入户,也就取消了买房与社会公共福利之间的直接联系,对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自不必言。另一方面,通过多种积分条件的限制,对于城市引进高素质、高学历技能的人才、鼓励市民参与公共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等无疑起到积极的导向性作用。

实行“积分入户”新政,将优秀的外来务工人口吸纳为真正的城市居民,其积极意义在于,将会有力推动城镇化发展进程,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稳定和完善大城市劳动就业市场,优化企业员工队伍和人才结构是大有裨益的。然而,任何一项好政策的推行,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眼下,针对“积分进城”也存在诸多争议。一是“积分制”造成“有条件准入”,被视为带来新的“学历歧视”、“收入歧视”等人为不公;二是进城指标太少,指标标准过高,成为“墙上画饼”难以企及。值得一提的是,从2014年8月1日起,广州市正式受理新一轮积分制入户。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积分指标”类别明显减少,积分指标及分值只设有“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5个项目,取消了原来的房产、务工企业类别、表彰奖励、捐款等项目。

特大城市实行“积分入户”,是一项系统工程,事涉城乡,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这项破冰政策无疑是一项既考虑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又试图满足农民进城意愿的稳妥制度。从国内一些已经实行积分入户城市的实践来看,还有不少特殊群体需要特别关注,比如一些流动性较大的外来务工人员、一些没有购买社保的个体户等。尽管他们尽己所能为所在城市作出贡献,但却往往沦为边缘群体,被所在城市拒之门外。因此,政府在制定积分入户新政时,莫忽视这些边缘群体的实际利益。

另外,尽管外来务工人口大都希望参与“积分入户”,尽快融入特大城市,但不可急于求成,必须循序渐进,扎实推进:一方面,必须确保评分细则公平合理、可操作性强。在积分入户政策制定过程中,各个利益群体应抓住机会积极建言献策,表达利益诉求。政府部门也应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融入基层,更加主动地倾听民意、纾解民困。另一方面,政府要科学编制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最大限度地体现、兼顾和维护大多数人的基本利益,避免设置带有歧视性色彩的门槛。同时,在操作过程中要公开透明,杜绝因人为因素影响公平。从制度上杜绝“深圳公务人员涉嫌倒卖积分入户指标受贿”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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