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反腐力推深化改革(2)

国企反腐力推深化改革(2)

以国企反腐推动国企改革

反腐是改革的重要抓手。这一轮国企反腐启动之初,中央“以国企反腐推动国企改革”的思路就十分清晰地呈现出来。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此,国企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去年中央出台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主要为遏制国企高管的第一种腐败,制定了长远改革方向和具体的政策标准。与此同时,国企改革关键要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企内部治理、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国企反腐体制创新等方面下工夫,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现代企业制度构架,在国企内部建立权力相互制衡、协调的健康生态,改变国企负责人大权独揽、独断专行的“家长制”格局,改变重大投资项目不论证、重大决策不履行规定程序、重大事项不向企业内部或向社会公开等沉疴积弊。

国企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建立规范、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公开透明、高效有力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把国企高管和“一把手”的权力也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遏制国企腐败。

向国企反腐要效益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有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从依法保障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保障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到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保的投入保障,再到确保执政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和全局把握,都需要有稳定、充沛的财政收入,“手中有钱”才能“心中不慌”。国有企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国企发展、改革和反腐的成效,对充实国家财政、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显然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国有企业整体经营状况并不乐观。去年全国国企利润仅比上年增长3.4%,而负债超过66万亿元。国有企业不是铁打的基业,国有资产经不起腐败分子的蚕食。国企强力反腐既是推进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企经济效益的需要,也是以国企反腐助力官场反腐,并从国家治理一盘棋的高度,增强反腐败斗争的震慑力、杀伤力、辐射力,提高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需要。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国企反腐都须臾不可放松。

中央纪委五中全会决定,今年将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探索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专项巡视,实现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巡视权覆盖。今年国企将被开辟为反腐败的“第二战场”,被国企垄断、腐败易发的区域,国企改革产权交易中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等,将被中央专项巡视重点“关照”。与官场反腐一样,国企反腐也应不定指标、上不封顶、没有完成时,不难预计,在某些时候和国企的某些领域,反腐规模和力度将比官场反腐有过之而无不及。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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