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式政治新常态六大鲜明特征(2)

习式政治新常态六大鲜明特征(2)

由习近平倡导和构建的习式政治新常态,不仅接续了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而且前所未有地提出了“法治中国”的理念,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而把依法治国又上升到法治道路。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中,道路是第一位的,“三个自信”的第一个自信就是道路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开拓的一条新道路。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首先要做到“三个依法、三个法治”,即“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其次,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再次,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最后,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在政治清廉方面,形成了深入反腐败斗争的崭新格局

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来,始终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自改革开放以来,反腐斗争开始改变主要通过“运动”进行反腐败斗争的方式,而逐步明晰、聚焦于制度反腐的思路。1992年,邓小平在巡视南方的讲话中,深谋远虑、高屋建瓴地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就明确地把反腐败问题提升到了法律制度的高度。

由习近平倡导和构建的习式政治新常态,不仅高举反腐倡廉的旗帜,而且揭开了反腐倡廉崭新的一页。十八大后,习近平提出,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反腐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实行“老虎”、“苍蝇”一起打。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论述道:“要继续全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则以明晰的语言阐述,“要研究并实施制度创新,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出了“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三不”要求,开创了制度反腐的新进程,开始建构反腐治腐的新制度体系。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政治民主方面,进一步塑造了协商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对于民主问题,1979年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根据社会主义几十年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要“努力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一定要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在邓小平倡导下,中国共产党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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