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法制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核心提示:虽然我区各个街道的情况不尽相同,但辖区内社区居民的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农民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年来,广大居民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与此同时,社区法制宣传仍然存在许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在xxxx市xxxx区的基层司法所多年从事宣传工作的实践经验,分析现阶段法制宣传工作的特点,寻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一些解决的建议。

一、法制宣传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从xxxx市的发展速度看,xxxx区城镇化进程最快,从2005年的56.76%,提高到2012年的69.4%,上升了12.64个百分点,而城镇化发展的结果就是各项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多数村民集中居住在一个安置房小区,这给我们当前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新问题、新要求。

就三年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来看,老百姓的参加法制宣传活动的热情愈来愈高涨,大多数村民有法律问题也能积极向律师咨询,免费发放的宣传单、法律书籍也不在像以前随手丢弃,能带回家里。在开展活动时我们对法制宣传的活动方式、宣传的内容、自身法律素养、法律维权的意识等四个方面做过问答调查,约85%的人认为活动方式比较好、宣传内容实用、自身法律素质有所提高、维权意识增强,但仍有约15%的人认为还存在不足之处。其中,有个别老人对子女不赡养自己仍不知如何维权,更不知道法律援助可以免费帮其维权。

虽然我区各个街道的情况不尽相同,但辖区内社区居民的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农民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法制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已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法制宣传工作出现了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加以改进。

1、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以我们街道为例,城镇化建设迅猛发展,大多数村民现在集中居住安置房小区,他们已没有田地,正在逐步转变为城镇居民。但仍有部分村民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搞法制宣传活动多数都是在集镇和小区广场,一是群众相对集中,可以使较多的人获得所宣传知识和宣传资料;二是距离近,工作人员携带宣传展板和宣传材料方便。而对于居住偏远、分散的村民来说,参与法制宣传的机会相比小区居民要少些,即使去偏远的村搞法制宣传活动也没多少人来参加,那些村委会设置的宣传展板或宣传标语,从实际情况来看,认真细致的阅读观看的村民很少,所起的宣传作用非常有限。

2、宣传内容与群众实际需要还存在差异

当前一些法制宣传人员为了应付检查或是完成工作,将一些现成的宣传资料或很久以前的宣传资料拿来做宣传,而这些资料对群众来说也许根本不需要或资料已经过时而失去了应用价值。而我们的老百姓需要更多的知晓《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一些与生活联系紧密的新律法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宣传这些,这将导致宣传工作虽做了,但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却没有得到提高。

3、学习法律知识存在的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宣传队伍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很少,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全凭大家的自觉,这样的效果是很差的。有些村(社区)干部年龄普遍在40岁左右,学习新知识的热情不高,常以基层工作纷繁复杂为借口免于学习,从而使得法制宣传源头出现问题。另一方面,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也存在诸多问题。目前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很难看懂文字型宣传材料。多数青年人平时不学习法律知识,等自身需要法律维权时才开始关注相关法律,即使学习也是片面学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自己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视而不见,容易产生偏激的维权观念。

4、法宣人员的业务能力有不足之处

宣传活动中,我们发现当地居民都有地方口音,而现在一线法宣人员,特别是大学生村官和实习律师,都是普通话教育多年的年轻人,对当地人说的话有时听不懂,就会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有些法宣人员在回答咨询时喜欢运用法律术语,这对专业人员无可厚非,但对老百姓来说等于说天书。比如“标的物”,大多数老百姓都不知道这说的是什么,但说钱、物等具体的名称时,他们才能懂。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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