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现代社会组织的不断成长与大量出现,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催生利益与价值的多元化,而公共权力本身又难以对社会方方面面的具体利益与价值诉求进行代表,在这种情况下,具有相同利益与价值诉求的社会成员便会以组织化的形态来维护自身利益,追求实现自身价值目标。现代社会中个体的自由权利也为社会成员的自由结社提供了制度保障。实际上,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如果说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那么,今天社会成员的组织化与自由结社恰恰是自由人联合体这一理念在现代社会的映现。
然而,由于几千年“治民”思想的影响,由于政治权力长期以来一直惯于对于社会的集中管控,由于过于强调执政党本身的代表性,现在不少党员干部对于社会组织的成长还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看法与疑虑,往往将其视为所谓不稳定因素而消极对待。但观诸现实,处于攻坚阶段的中国改革本身已经显现出现代社会组织不断发展的必要性与必然性。一方面,在现阶段及以后的改革进程中,要实现社会利益矛盾的有效整合,增强公共权力对于利益冲突的可控性,积极推进公民参与的组织化建设尤其是普通民众与弱势群体的组织化建设,努力实现各阶层、群体利益博弈的相对均衡尤为重要。组织化的公民参与可以较好地克服个人利益行为的自发性、孤立性和不稳定性,防止非理性的、无序的过激行为的发生;借助于组织,公共权力更易于对各种利益矛盾与冲突进行整合,社会的利益矛盾与冲突更易于在法治化和程序化的轨道上对话、协商解决;各种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对于抑制与防范地方政府的不当行为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社会的自组织性越强,对于地方公共权力的制衡就越有效。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各种社会组织或第三部门正在担负起越来越重要的治理功能。特别是在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领域,现代社会组织可动员和汲取大量社会资源,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促进社会公正与社会公平。因此,党的执政模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对于各种正当社会组织的成长,应改变对立、警惕的态度,积极加强规范、引导与合作。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