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将有更公平透明可预期环境(2)

摘要: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对外商投资全面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法律,健全外商投资监管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已在上海自贸区推行,清单内容逐步减少,有效提高了对外资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今后还将在全国其他自贸区复制推广。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认为,取消外资限制的领域,将集中在需要引入竞争机制的行业和一些新兴产业,以推动本国经济转型升级,外资在这些领域将获得更大经营自由和更多市场机会。

完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资的管理通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简称“外资三法”)实现。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外资三法已逐渐不适应当前对外资管理的需要,业界对其修订的呼声和期待很高。

今年1月,商务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此,各界反映总体积极,认为三法合一符合外资管理改革的大方向,凸显出政府职能和定位转变,也体现了我国在外资立法方面的重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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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制定统一的外国投资法的基本思路是放宽外资准入、保护外资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为外商投资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律环境。他还透露,将在充分吸收社会各界以及国内外相关人士和企业合理建议的基础上,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上报,履行相关的立法程序,推动这部法律尽早出台。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卢进勇指出,我国外资立法将经历三个阶段,包括:三法并存、三法合一和外法入内。外国投资法的制定,为未来进一步过渡到内外资全面统一管理打下了基础。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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