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2)

2015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2)

核心提示: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主旋律,进一步加快、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着力解决农经工作当前面临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农经工作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有序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八)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州、县市继续将减轻农民负担纳入“五个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乡镇要建立完善减负办公室,做到有牌子、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奖惩兑现,对减负工作和惠农政策落实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单位实行重点监控。

(九)监督落实强农惠农补贴。州、县市要强化监督检查,重点监督种粮补贴、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移民后扶补助、民政类补贴、危房改造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发放,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十)规范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程序,按照村民议事、乡镇初审、县级审核、财政奖补、验收检查等环节操作。严禁一事一议项目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严禁新增村级债务,严禁层层下放限额标准权限,严禁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十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继续重点围绕农民反映比较突出的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办理各种证照等领域乱收费问题,继续开展向村级组织乱摊派、向农民合作社乱收费等专项检查,坚决遏制向村级组织转嫁负担,向农民乱伸手的违规行为。

(十二)巩固完善监管制度。以落实惠农补贴“备案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民负担收费文件“会签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村级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制”、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等各项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事一议项目“审核制”,进一步推动我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

(十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和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乡镇(街道)全部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并做到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重点抓好各乡镇(街道)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的配备,确保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十四)全面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各县市区各自制定确实可行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二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台账管理,规范集体资产和资源承包租赁经济合同的签订,监督经济合同的履行和经济合同备案;三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公开,强化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四是切实做好农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促进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五是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的指导,完善委托代理程序,规范代理业务流程,提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水平。

(十五)着力强化审计监督。各县市区要有计划地开展信访重点村(社区)、城乡结合部的村(社区)和留归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等专项审计,审计面要求达到5%。

(十六)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措施。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和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十七)继续做好农经统计工作。认真做好农经年报、半年报和预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上报数据质量,并对报表进行分析。

五、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狠抓党的建设。

(十八)2015年,全州农经系统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狠抓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持续纠治“四风”,努力打造一支干部清正、机关清廉、工作高效的农经队伍,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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