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微红包腐败” 应重拳出击(3)

防止“微红包腐败” 应重拳出击(3)

莫让“微信红包”为利益输送开启方便大门

近日,春节期间的“十大经济热词”已被发布,“春节抢红包”位居榜首。“抢红包”正成为民众的娱乐方式之一,微信支付等也改变了民众传统的支付方式。关于微信红包,杭州市纪委明确指出,要谨防微信红包成为变相的收礼或者受贿行为。

确实如此,微信红包极有可能为利益输送开启方便大门。赠予与收受微信红包不仅不需要双方见面,也无需征得对方同意,此种“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隐晦行为给一些特殊的送礼者提供了方便,在一定程度上为行贿受贿埋下了隐患。与此同时,尽管微信红包的金额不多,但积少成多,仍可能成为一种“微腐败”。

然而,治理“微腐败”存在一定困难。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微信红包单个金额较小,传播方式多样,存在发现难、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与其他的隐性腐败大同小异,都是隐蔽性强、难以查办的腐败犯罪行为。

习总书记曾指出,“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把反腐败坚持到底”。哪怕治理“微腐败”困难重重,也不能对其放纵。为防止微信红包变味,一要加强对公职人员收发红包的监管,对一经发现存在“微腐败”问题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二要公职人员自身注重廉洁自律,要避免收受与自身职务有关的个人微信红包,以免触犯党政纪的相关规定。

莫让“微信红包”为利益输送开启方便大门。“微腐败”虽然隐性,但相关部门决不能姑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水”再深,也万变不离其宗。只要严加查处,“微腐败”等“四风”之弊定会消失不见。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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