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与运行机制研究(2)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与运行机制研究(2)

摘要:区域教育协同发展就是各地区的教育交往日趋密切、相互依赖并关联互动,从而达到区域教育持续发展的过程。构建区域教育协同运行机制就是通过一系列的体系和制度设计明确区域教育发展的运行方式,从而实现教育的协同发展,进而实现区域的协同发展。当前,京津冀区域发展备受关注,各地区形成各具特色的教育比较优势。

2.运用严格的约束机制,保障区域教育发展 

制度是约束社会群体遵循某种规范的行为准则。国家或区域制度的基本表现形式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制度供给不足是造成京津冀区域教育协同发展进程缓慢的重要原因,因此需要坚持政策引领,做好京津冀区域教育的“一个规划和三个计划”,即“京津冀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包括合作的指导思想、合作的内容、合作的形式、合作的组织架构、相关配套政策等,这是保证区域教育合作能够启动并得到实质性推进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依据和保障;实施“京津冀高等教育强区计划”,为区域发展提供战略规划建议、决策论证咨询意见,提供高新技术成果和高水平人力资源,提高区域内高校自身能力建设;实施“京津冀职业教育联盟计划”,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在联合招生、联合培训、就业指导、利益适当补偿等政策方面有所设计;实施“京津冀基础教育互动计划”,依托当地基础教育开展优质资源建设、交流和发展,重点向环京津贫困带和生态资源提供地开展基础教育扶助计划。 

3.运用灵活的市场机制,推动区域教育发展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使区域由行政主导型转为市场手段与行政手段并重的发展模式。首先,从中央一级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杜绝“分灶吃饭”;尊重市场规律,在区域内形成产业发展聚集区和发展带。在这种发展模式下,注重教育创新和发展方式的转型。例如:与重点开发区相呼应,着力提升一批大学的创新服务能力;与新兴产业发展相配合,加强高校对高新产业的支撑力度;与区域产业带布局相融合,科学规划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网络建设;与支柱产业发展相配合,实现职教集团资源与其联动发展。从而“使办学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而动,跟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而走,围绕企业人才需要而转,适应社会和市场而变”[1]。其次,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三地教育资源配置中的调控作用,促进三地资源要素自由平等流动。政府运用“监督—服务”式的运行方式,指导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承担着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的重要任务。区域内充分调动市场对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发挥学校的自主性,相信和依靠社会力量,把政府不当为、无力为的事情交给社会和学校办,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教育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鼓励民间自发的教育跨区域协作行为,激发教育的活力和创新力。发挥政府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市场资源配置作用、非营利组织的沟通交流作用、专家学者的参谋咨询作用、引导公众参与发挥教育协同合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化解政府间合作存在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4.运用开放的共享机制,协调区域教育发展 

构建具有权威性和执行力的中央政府利益补偿和分享机制。建立平衡不同地区利益的区域一体化利益补偿和分享机制是区域协同持续发展的关键,利用中央政府权威推动教育的层次和专业结构优化将逐步有次序地由高梯度区域向低梯度区域转移。例如: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和税收转移机制,对环京津贫困带实现经济补偿;提高首都高校办学层次、限制招生规模,使中低层次、超规模生源向周边地区扩散;盘活廊坊大学城,促进边界教育资源融合,建立京津冀教育合作特区;实现跨地区组团发展,对口支援,使适龄学童留在当地学习等。同时,优先向具有一定地缘优势的地区开放资源共享。推进区域教育资源互通互联,完善区域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区域公共教育服务共建、共享。开展区域“可持续发展教育”,推广区域教育可持续发展观念,强化区域公民生态发展意识。 

5.运用渐进的扩展机制,完善区域教育发展 

京津冀区域教育协作应遵循先易后难、先局部后整体的路径,逐步开展合作。首先,逐步扩展教育资源的协同范围。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带—“京-廊-津-海”走廊,率先打造跨地区复合廊道—“京-津-廊”教育发展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跨区域高校产学研合作,提高高校高新技术成果可产业化水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其次,结合河北省下辖市的产业经济发展状况及已有的职业教育实习基地状况,在城镇密集地区加强职业教育协作,加速县域特色产业聚集,推进职业教育和中小城市发展的双赢。再次,以京津冀北部的燕山和西部太行山的生态屏障区为主,建立基础教育跨地区对口帮扶制度。由此,教育协作层次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探索到完善,最终形成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使京津冀地区成为具有竞争力的教育中心。最后,逐步延伸教育协同发展的时间。近期,实现计划、行政的手段把京津冀教育各个部分统一起来,率先在区域内实现教育资源与产业疏解、服务人才需要相结合;中期,实现教育资源布局与京津冀区域发展需求相结合,地区间合理调整存量教育资源,积极共享增量教育资源,在区域内实现教育资源与各地规划、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人口调整等多种需求相结合;远期,实现教育资源布局与学校自身发展需求相结合,各地政府、学校和社会形成合理有序、积极自发的协同发展方式,区域内实现教育资源与学校自身发展需求相结合,政府、学校和社会多中心、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协同发展网络。 

6.运用有效的激励机制,督促区域教育发展 

改革评估方式,建立完善的区域教育协同发展激励机制,加强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各项协议的执行和监测。注重行政契约在推动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行已签署的行动计划,谨防各种协议、计划成为一纸空文。注重区域整体教育协作效果的评估,强化对京津冀区域的整体绩效考核,淡化地方教育绩效评估,同时,把各合作主体的合作态度和行为纳入考核体系。构建教育品牌协作的监督与奖惩机制,倡导协作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对成绩突出的协作团体给予充分奖励和政策扶持。

(作者单位: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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