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2)

正确处理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2)

三、以严格环境执法支撑经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了,也走不通了。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论英雄,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是终身追究。”李克强总理强调:“决不能以牺牲结构和环境换速度,在保护生态中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我国经济社会步入新常态,环境保护也应迎来新常态”的科学论断。环保部陈吉林部长就落实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说,“过去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环保不守法是常态,而今后要把这个常态翻过来,让守法成为常态。守法也是环保底线,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要守法,这不是高要求,这是一个底线要求。”省委书记王三运在民勤调研环境保护工作时强调:“要将环境保护作为第一门槛,实现提质增效与环境保护协调推进。”这些精辟论述和决策,为我们如何正确处理严格环境执法和服务发展指明了方向。

政策定位上,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各部门应将环境保护纳入全盘考虑,综合决策。制定相关的环境政策和配套措施,积极利用相关环境产业政策,从长效机制上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和倡导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和科技密集型的产业发展,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业。在城市发展定位中,要善于塑造环保品牌,着力改善环境质量,营造生产、生活人居环境。各级政府朝着创建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而积极努力。通过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城市品位来带动吸引资金、技术、人才,助推经济发展。

职能定位上,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重经济轻环保的模糊认识。要清醒认识到严格环境执法不但不会阻碍或削弱经济发展,而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理论。兰州成为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最快的城市,突破性地摘掉多年来“世界上大气污染最严重城市之一”的“黑帽子”,实现了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直接受益、开放促进发展的多赢效应。成绩得到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的充分肯定。环保部翟青部长指出:“兰州取得的治污成绩靠落实、靠监督、靠严格执法”。要想根治环境污染,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应把环境执法摆在突出位置予以加强,对环境执法要在态度上十分鲜明、政策上大力支持、能力上加大投入。

环境执法部门要找准支点。严格环境执法是环境执法人员的基本职能,服务发展是环境执法人员应尽的义务,应当正确权衡两者的关系,做到两者兼顾。一方面要找重点。要准确掌握本地区环境现状,对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一定要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对不适应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规划布局的落后产业,要及时建议政府加强政策介入,逐步淘汰和限制退出;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或取缔;对严重影响本地区形象和破坏市场秩序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腾出总量让守法经营的大企业、好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要找到难点。将生产工艺落后、治理难度大,一时难以关停的企业作为监管难点,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频次,让其没有排污的空间。发现偷排偷放、篡改数据、关停环保设施等违法行为,要通过以严厉措施进行处罚,震慑违法企业。引导企业履行污染治理义务,自觉遵守环保新法,扭转被动执法的局面,让守法成为常态。再一方面要树立典型,各级政府要对守法典型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对恶意违法企业进行严厉打击,树立正反面企业典型,督促企业增强环境守法自律意识。通过严格环境执法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净化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社会氛围,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作者系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局长)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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