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正确处理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已经正式实施。依法治污、严格执法,扎实推进新环保法贯彻落实,是当前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然而,不久前对全省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开展的三次督查表明,我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部分企业存在排污不申报、信息不公开、长期试生产、环评与建设项目不相符等环境管理层面的问题,也存在偷排偷放、停用环保设施等恶意环境违法问题。如何根治这些发展中累计的环境问题,正确处理严格环境执法和服务发展,是我们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

一、理清认识上的“三个误区”

从政府层面看,个别市县政府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没有认清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一味注重发展经济,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态度不鲜明,对严格环境执法心存顾虑。一些地方环境规划、立法和政策介入相对滞后。有的部门认为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太多、要求太严会阻碍经济发展、降低GDP增速。少数领导干部甚至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看。该取缔和限制的行业、企业,在个别地区长期得不到取缔或限制。甚至对当地GDP贡献较大的污染行业、企业采取纵容或迁就,搞封闭管理或挂牌保护。有的还对本辖区环境执法变相放宽政策,降低标准,既危害工农业生产平衡发展,又损害广大群众环境权益。

从环保部门视角看,对新《环境保护法》内涵认识不足,把握不准。少数环境执法机构领导层认识上有偏差,面对排污企业腰不硬、气不顺、被动作为;个别环境执法人员盲目地把严格执法与服务发展根本对立起来,担心环境执法太严,必然会影响经济发展,在执法过程中手段不过硬,主动作为的意识不强;部分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对私设暗管、偷排偷放、数据造假、擅自关停环保设施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时顾及经济效益和税收,该关停的不关停、该查封的不查封、该移送的不移送,在执法过程中讲情面、搞变通,做顺水人情。

从企业层面看,部分企业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关系。一些企业为了追求既得利益,漠视环保法律法规,私自停运环保设施、超标排污、偷排偷放,面对环境执法往往以龙头企业、纳税大户、就业功臣自居,对问题敷衍塞责;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排污不治污,把利益留给自己,污染留给社会,责任推给政府。一些小微企业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一味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忽视环境因素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影响,认为严格环境执法就是投资环境不好。

二、辩证严格执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严格环境执法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有效途径。目前我省一些高投入、高能耗、重污染、低产值的产业仍占主导地位,突出问题就是产业结构不合理。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从中央到地方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和执行好这些环保法律法规,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严格执法,能促进各级政府加强产业布局和规划,提升能源节约认识,增强环境风险意识,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平台和通道。通过严格执法,有利于对企业进行正确引导,促进高能耗、重污染、低产值等小型企业和项目关停并转,实现对资源的优化组合和产业集约。

严格环境执法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基本手段。从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三次督查中不难看出,部分不法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大肆破坏环境,但在涉及污染治理和环境补偿时却推卸责任。而修复环境、还原生态,却需要社会付出成倍的代价,甚至几十倍的代价。这对于社会、守法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是极不公平的。我们在指责违法企业的同时,也要看到环境执法存在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及时的问题。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污谁买单、谁污染谁担责,环境执法就是要通过严格执行这一原则,利剑高悬,还市场公平。决不能容忍“以牺牲环境赚钱,靠污染环境致富”的现象发酵,决不能让“少数人得利,多数人受害,全社会买单”的现象蔓延。环境执法人员要敢于挥剑、善于舞剑、主动出剑,让违法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承担应有的责任,释放环境执法正能量,为守法企业营造公平竞争大环境。

严格环境执法是创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基本保障。我国经过三十多年快速发展,各种能源资源消耗量持续攀升,雾霾天气长年笼罩大半个中国。环境治理已然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掣肘要素。据调查,国家评选最具发展潜力和最佳投资环境城市时,环境质量排名均位于各项指标前列。要想环境质量排名靠前、经济持续发展,严格执法是重要手段,只有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控制污染总量,逐步提升环境质量,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污染治理设施,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才能吸引更多大项目、好项目投资,推动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