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局直属单位层面(计3条)
1.国土部门强行占用了筠门岭镇白埠村鹅公山集体土地,侵害了群众利益。
2.对乡镇国土所业务指导不够,培训工作不到位。
3.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深入。
(三)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层面(计4条)
1.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不够。
2.办事的公平性、公开性不够,影响公信力。
3.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不健全,未形成“大家管、大家用”的良好机制。
4.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现象较多,打击不力。
(四)其他基层组织层面(计3条)
1.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2.农民建房“开天窗”现象较严重,监管不到位。
3.工作作风飘浮,服务意识不强。
三、享乐主义方面(计9条)
(一)县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层面(计2条)
1.与干部交流谈心少。
2.实干精神不够。
(二)县局直属单位层面(计2条)
1.工作主动性不够,“指一指、拜一拜”。
2.创新意识不强,闯劲不足。
(三)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层面(计2条)
1.缺乏担当精神,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2.责任心不强,监管力度不到位。
(四)其他基层组织层面(计3条)
1.工作作风建设还有差距。
2.工作抓得不够紧。
3.执行任务打折扣、拖时间。
四、奢靡之风方面(计8条)
(一)县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层面(计3条)
1.下基层、办事情习惯于车来车往,忽视了轻车简从,与群众打成一片。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不够严格,接待来客有时会超标。
3.办公用房超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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