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工作报告(4)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4)

核心提示: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狠抓审判执行本职,强化职能作用发挥,完善审执管理制度,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依然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特别是县委提出全面深化“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有的干警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不强,业务工作不够规范,司法作风不够扎实,极少数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尚有差距,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二是缠访、闹访现象仍然存在,暴力抗法和威胁报复法官及家属人身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凸显,法院人才流失和法官断层问题比较突出,5年来共有16人离开法院,法官的职业待遇、职业地位和执法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法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加强司法权威,抓好司法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依照上级部署,不断完善司法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法院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涉诉信访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着力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努力让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二是围绕强化司法职能,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坚持依法独立办案与能动司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相结合,切实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加以审视,在强化能动司法上下功夫,在服务大局上见成效,努力使司法成果切实惠及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护**青山绿水。妥善办理涉困企业案件,加强服务,依法保护,合理引导,促进企业兼并重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围绕维护司法公正,稳妥办理各类案件。严格依法办案,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坚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进一步推进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采取多种措施,更加有效解决执法不严、办案不公和执行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实际执行效果,及时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审判管理,科学评估审判质效,提升审判管理水平。

四是围绕提升司法公信,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大生效裁判文书统一上网公开力度,让公开成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和零佣金”。着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应用,实现已结案件的网上查阅,方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查阅卷宗。提升全媒体时代民意沟通能力,继续推进法院公众开放日、普法教育讲座、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活动。尝试运用新媒体公开直播庭审,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

五是围绕增强司法能力,打造过硬法官队伍。突出法官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法治信念和职业操守教育,筑牢公正司法的队伍基础。强化队伍业务能力培养,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院,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确保队伍清正廉洁。进一步加强审务督查、作风检查,提升制度执行力。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关心关爱法院干警,千方百计解决干警后顾之忧,为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机遇、新的目标,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守法治理念,坚定法律信仰,坚持公正司法,为法治**、平安**、“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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