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狠抓规范司法行为(2)

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狠抓规范司法行为(2)

带头查摆督促,大力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应当勇于正视问题,坚决克服和纠正在规范司法上走在前列、没有什么大问题等错误想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的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要突出重点、聚焦问题。围绕司法办案全过程和重点环节,突出查摆最高检部署查摆的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问题,逐一对照排查,逐项研究解决。特别要严格执行最高检关于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规定,坚决纠正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纠正不清退、不处理或者以上缴国库再返还的方式自行使用等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问题。 

要稳扎稳打、统筹推进。检察机关应当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应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真正把司法办案工作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到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逐项提出各个阶段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建立销号制度,逐项处理,确保推进落实到位。 

要动真碰硬、重拳整治。对不规范司法问题,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依法快查快办;对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依法依纪从严处理,不管涉及到谁,都绝不放过。要加大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纠错力度和曝光力度,选择因办案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不廉洁而导致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冤错案件,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深入进行整治。

依法推进检察改革,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体制机制 

缺乏制约的权力必然被滥用,这是一条历史铁律。规范司法行为应当谋划治本之策,必须在深化检察改革、健全完善规范司法行为制度上下大力气。 

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对司法办案各环节全面、实时、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着力加强对办案过程的节点监控、对法律文书统一监管、对律师统一接待,切实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 

进一步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办案数据的综合分析,掌握各条线办案态势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正面引导和风险防控,把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在科学分析、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同时,全面清理以往的各类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取消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考核项目,坚决摒弃简单地以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排序评优的做法。 

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重点对捕后撤案和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刑事赔偿等进行逐案分析,如发现实体性、程序性瑕疵和错误,及时组织整改。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制定纠正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操作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追责情况。 

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正;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加强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改造和拓展应用,确保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使司法办案在公开、自信中赢得社会公信。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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