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意识形态建设怎样抓?

高校意识形态建设怎样抓?

科学定性方能措施得力

近年来,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环境越来越复杂,形势越来越严峻。个别高校教师在课堂、网络及其他时空的言行,疏离、偏斜甚至背离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目标和价值观体系。面对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的严峻和复杂局面,笔者认为,将原因仅仅归结为中国社会转型、西方敌对势力处心积虑的渗透,还远远不够,科学把脉、准确定性是首要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前30年,意识形态可谓整体划一。对于潜在的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冲突的不同声音,我们在性质认定上是对抗性的。而后30余年国情、世情、人情的变化和错综复杂性,远远超出人们想象。虽然在《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中,已经对我国阶级斗争形势作出科学判断,但是在这个基础上如何正确开展意识形态建设,对于高校意识形态从业者来说,依然是一个有待探索的“必然王国”。在机遇和挑战面前,如若对思想多元性一味采取宽容,甚至放任态度,就会使西方自由主义等思潮长驱直入,进而引发我国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些问题。

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其深层原因在于对国情和世情的认识不够清晰明了,对于高校意识形态建设问题的性质,依然秉持对抗性认定。这样的性质认定,使得我们在解决高校意识形态建设问题时,容易在思维方法上左右摇摆。

当代中国高校意识形态建设问题的性质,从总体来说是非对抗性的。一些从业者价值观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偏差,主要由于政治思想认识的差别造成。在性质认定上出现事实性的偏颇,容易导致在应对措施探寻中出现方向性偏差,进而使得对策成效不彰。

高校意识形态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局中,具有战略制高点地位。要完成这一重大建设工程,坚持对这一问题性质的非对抗性认定是根本,以此为据探寻问题解决的切实可行之策。

首先,要从制度上保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意识形态宣教的从业者,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去深入了解中国国情。近年来,我们不断从制度设计上鼓励高校教师的国外就学与从业经历,而对于本国国情的深入了解缺乏制度性激励。笔者建议大学教师入职以后,首先应该带薪到基层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实际工作两年,以此作为其今后职称评定与职务晋级的先决条件。

其次,要在高校广大师生中持之以恒地进行宪法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教育。高校意识形态建设问题说到底,是一些人放弃甚至公然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而四项基本原则20世纪80年代时就载入宪法,在意识形态领域公然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是违背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行为。

再次,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近年来,学术界出现对“宏大叙事”尖刻批判,极力吹捧“私人叙事”的现象。再加上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在一些高校不受重视,甚至被污名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大学生树立三观的基础,要重视这一学科的发展。

最后,强化各级公共管理机关对于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的监督责任,完善立法。有的高校教师受自由主义思想影响,公然发表反党、反社会主义,造谣抹黑毛泽东等言论,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反而博得眼球受到热捧,而旗帜鲜明反对违宪违法言行的人,反而受到冷嘲热讽,甚至在网络上遭遇围攻与人肉搜索等。要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状况,必须严肃法纪,这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涵。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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