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则新闻里的肇事司机身为国家公职人员、领导干部,之所以如此猖狂,酒驾、肇事、逃逸、私了……激起民怒滔天。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如果徐伟晖在肇事后心存善念,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救人,或许就不会出现人员死亡的悲剧;如果徐伟晖能够对法律、制度心存敬畏,或许就不会出现酒驾一事。但是徐伟晖不仅酒驾、肇事逃逸,甚至是关闭手机试图逃脱法律追究的情形,岂非是官僚作风、特权思想造成的严重后果?如此官员,确须严惩。
身为政府官员,无视党纪国法,自认为手中握有权力,就可以高高在上,为所欲为,就可以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社会道德通通抛诸脑后。再加之,官场上“官官相护”的“潜规则”的影响,有关部门对公职人员酒后驾车现象通常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存在较多的“灰色执法”,而正是如此的包庇、纵容进一步助长了公职人员为所欲为、知法犯法的气焰。
笔者认为,若想杜绝公职人员酒驾,既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惩处力度。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管好下属和自己的“坐骑”,更不能包庇护短;还要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惩一切违法违规官员,并点名道姓进行通报,让其“露丑”;更要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坚决不用有违纪违法的“污点官员”,让其失去其恣意妄为的资本。如此,才能形成有力的震慑效用,从而有效遏制官员洒驾事件的再次上演。
官员酒驾逃逸,岂能逃过法网?
肇事司机徐伟晖系台州三门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悲剧发生后,徐局长没有主动地站出来承担责任,而是来了一招走为上计,在时隔8小时后,方才“良心发现”向警方投案自首。作为一名官员,8小时后才去投案自首,这段时间到底是去“醒酒”了,还是说“畏罪潜逃”,或者是走后门想找关系呢?笔者不禁感叹,官员酒驾逃逸,岂能逃过法网?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知法犯法,明知酒驾属于危险驾驶行为,仍然在饮酒后驾驶,这是对法律的无视,事故发生后逃逸,更是对他人生命权的践踏。徐伟8小时后才去投案自首,以为身上酒精已经分解,才敢冠冕堂皇“自首”,显然是打着逃避法律责任的“把戏”,根本没有自首之心和悔过之心。俗话说的好,跑得了和尚跑不得了庙。不管是什么人,不管官位有多高,只要是交通肇事逃逸,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近年来,官员酒驾肇事事件屡屡发生,这些官员们酒后不仅开车,在肇事后还骂人、殴打交警,甚至见死不救、疯狂逃逸。领导干部也是普通人,驾车发生交通意外在所难免,然而,让人心寒的是,有的干部在驾车撞人后,不是想着如何尽快营救伤者,而是一门心思想着逃逸,这无论有千百种理由,都是说不过去的。这种做法丧失了基本的做人准则和社会道德品质,更是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对于此次官员酒驾肇事事件,必须对醉驾者依法严惩、以儆效尤,同时相关部门应对公职人员酒驾采取“零容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建议还要开除公职。同时,还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更要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坚决不用有违纪违法的“污点官员”,让其失去其恣意妄为的资本。只有如此,才能形成有力的震慑效用,从而有效遏制官员洒驾事件的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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