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酒驾缘于权力壮胆(4)

官员酒驾缘于权力壮胆(4)

官员肇事逃逸是无知还是无畏?

据调查,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禁令,但仍有不少人心存侥幸。就拿新闻“主人公”来说,更是让车祸事故贴上了另类标签—官员肇事逃逸。在引起公众和舆论一片哗然的同时,更让干部形象大大降低。

作为此次车祸事故的肇事者—三门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不仅是公务员还是国家干部,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干部作风建设的同时,公然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更可气的是事后还找到受害者提出私了请求。笔者不禁要问这位局长,将这种无知和无畏演绎到极度疯狂,无视国家法律,不尊重群众生命的你,如何为民服务呢?

身为国家干部,本应以为民服务为已任,真正做到为民想事、为民干事,时时刻刻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三门县审计局长的所作所为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好在,三门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申请,警方目前已经对徐伟晖执行了刑事拘留。

签于此,相关法规必须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必须从一开始就对不法分子形成威慑,打掉他们的侥幸心,对于明知故犯者、特别是身为表率的党员干部违反法规的更要加大惩处,让这些官员不敢犯、不会犯、也犯不起。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彻查此事,一定要查出真象,严肃处理,给民众一个说法,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启示与思考】

众所周知,酒驾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酒后驾车撞死人实际上已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交通肇事罪”,而是涉嫌“间接故意杀人”。因为,驾车人“撞死人”虽然不是出于直接故意,但他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甚至可能剥夺他人生命,但放任自己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因此,对于酒驾尤其是官员酒驾应该严肃处理。

在全国依法打击酒驾的今天,理应成为遵纪守法带头人的官员,为何屡屡因酒驾引发悲剧呢?究其原因,一是官本位思想严重,一些官员认为自己高高在上,手握特权,若是碰到交警查车也能通过自己的人脉摆平,背后官官相护的潜规则成为一些官员为所欲为的通行证;二是官员知法犯法,其实是丢失了官德,知法犯法,如此作为,就是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缺乏责任心。

试问一个特权思想严重、官德缺失的干部,如何期盼他能在岗位上心里装着百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何相信他能慎用手中的权力,权为民所用?此类事件的发生是惊醒各位为官者,要严于律己,遵章守法,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的自身素质,慎言慎行,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让自己的一次错误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给干部队伍抹黑。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面对过错,作为领导应当拿出敢于正视、承认的态度和勇气,这是为官者应有的担当。当今社会,官员们社会活动应酬多,喝酒实乃无奈之举,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么一个小孩儿都知道的道理官员们为何不懂?既然犯了事,就该勇敢承认错误,主动接受惩罚,起码也能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才有可能得到公众的谅解,若是想着有权、有钱就能任性借着“私了”不了了之,终究是痴人说梦。希望公安机关尽快查明真相,让肇事之人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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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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