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作风与堕落腐败只有一步之遥。作风问题是腐败滋生蔓延之温床,腐败问题是不良作风演进恶化之必然。作风问题看似“小节”,但不可“小视”。“小细节”内藏“大问题”,“小现象”影响“大风气”。必须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遏制腐败的源头和根本,作为执纪监督的主责和重点,锲而不舍、驰而不息,铁面执纪、久久为功地反对“四风”,促进干部作风持续改进,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态度坚决、铮铮有声,彰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入推进反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文献和最新理论成果,系统阐释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反腐败形势、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指导意义。学习《论述摘编》,领会其深刻内涵和理论精髓,应在工作实践中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执纪监督,切实做到“五个坚持”。
解决消极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与人民心连心
坚持执纪为民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政风廉洁,从来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繁荣的前提和保证。必须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理念,切实解决“为谁执纪、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在工作目标上,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依靠上,坚持力量来自人民、智慧源于群众,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在工作策略上,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工作部署上,把群众利益至上贯穿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分析问题、制定政策、推动工作的每个环节。在工作机制上,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工作落实上,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钉钉子的精神”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在工作评价上,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民之所望为政之所向。在工作保障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和“三严三实”要求,强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以正人先正己的态度打造反腐铁军,真正使执纪为民内化为工作的基本遵循,外化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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