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积极探索完善监督制约权力的新途径新办法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制度建设、有效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是防止滥用权力的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立足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中要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必须强化“问题意识”,以有效解决现实问题为着力点,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正视问题,不能视而不见,高举轻放,看到问题不处理,否则就会积重难返,病入膏肓”。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必须坚持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探索中提出问题,以责任担当研究问题,以实干精神推动问题的解决。二是必须强化“系统意识”,以提升制度的科学性和操作性为着力点,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必须着力推出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好制度,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确保每解决一个问题,工作就前进一步,制度建设就提升一个层次,不断健全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三是必须强化“落实意识”,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为着力点,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理念。制度制定得再完美,如果得不到有效落实就会形同虚设,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就会比没有制度所带来的后果更为可怕。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就必须在制度执行和落实上下功夫,让制度刚性运行,给制度、给党纪政纪法纪的高压线“通上电”,“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必须全党动手,党委要负起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一方面,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龙头工程”来抓。坚持“抓领导、领导抓”,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确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严格实施问责,推进责任落实。另一方面,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一场深刻变革和自我革命,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改变原来过多参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的错位做法,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定准位,站好位,切实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好,认真监督执纪问责,重拳出击,正风肃纪,提升执纪本领,彰显执纪智慧。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郭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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