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深化改革中错误思潮的挑战

应对深化改革中错误思潮的挑战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清醒冷静的政治头脑、深沉强烈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革命意志品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沉着应对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形势、敌对势力、党内腐败势力和各种错误思潮的挑战,团结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打开了新局面,出现了正气上升、邪气下降的新气象。但是,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意识形态领域的腐败与反腐败、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仍呈胶着状态。国内外敌对势力、党内腐败势力和各种错误思潮仍在顽强地表现自己,继续干扰并企图改变“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

一、在“全面深化改革”方向问题上的错误观点和主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强调,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往什么方向走?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必须回答好。他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向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为此,必须解决好制度模式选择和价值体系选择的问题。针对国内外一些人提出的中国应该实行西方多党制、三权鼎立、两院制,实行“军队非党化”、“军队国家化”等错误主张,习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提醒我们,看待政治制度模式,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首先就是阶级立场,进行阶级分析。我们说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并不是说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不存在了,在国际大范围也不存在了。

他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后,宣传舆论中出现了一些片面解读的问题。比如,只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讲“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只讲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讲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甚至认为国有企业根本搞不好、应该消失;只讲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各种权能,不讲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等。如果听任这类片面和错误的解读误导实践,全面深化改革就将落入全盘西化、私有化、自由化的陷阱。因此,习近平同志一再警告,改革绝不能犯颠覆性错误,必须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全社会全面准确领会三中全会精神。对认识不清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对故意曲解和诋毁的言论,要坚决予以驳斥,发出我们的声音,以正视听。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的舆论解读中仍然存在与三中全会精神背道而驰的主张,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和实践。例如,一位官员学者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实际上就是政治现代化。既然是政治现代化,就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要动不动就问是姓社还是姓资,是马克思主义还是非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的还是西方的。”该官员兼学者没有具体解释他心目中的“政治现代化”的含义和标准是什么,但他明确主张,必须搞“不要动不动就问是姓社还是姓资,是马克思主义还是非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的还是西方的”政治体制改革。要求党和国家搞这样的政治体制改革,究竟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要照搬西方的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两院制,实行“军队非党化”、“军队国家化”的政治制度模式?持这种观点主张的并不是个别人,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说明,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选择什么制度模式和价值体系的问题上,我们仍然面临着错误观点和主张的挑战。制度模式与价值体系选择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认同和迷信号称“普世价值”的西方资本主义政治价值观,必然导致迷信和照搬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模式。

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问题上的错误观点和主张

习近平同志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但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后,歪曲全会决定的论调依然存在。

例如,有些人一厢情愿地宣称,“‘依宪执政,就是建立宪政的政治体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走“宪政之路”。还有人讥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虽然强调要坚决划清与西方“司法独立”、“三权鼎立”的界限,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谈及的“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刑事诉讼法教义上的“司法独立”并无区别。因为该《意见》“已然呈现出了法院的外部独立、法院的内部独立、法官的身份独立与法官的职业特权这一司法独立的中国图景。即使有司矢口否认并摆出‘严防死守’的姿态,我们也有责任捅破这层窗户纸:‘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司法独立’的内涵要素并无实质差异。捅破之后,我们需要去完成这项只能做却不能说的事业!”

这类歪曲解读说明,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问题上也仍然存在着制度模式和价值体系选择的挑战。有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应对这种挑战,否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不是没有被这类歪曲解读诱入陷阱的可能。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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