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落实推动是关键。对中国政府而言,要尽早把“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各类信息进行系统整理,动态性地提供给中国城市和企业;同时,要把国内致力于“一带一路”的城市和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现实需求提供给国外相关国家和跨国企业,让彼此都知道发力点在哪里,一是尽量不留盲区,二是加强不同主体间的协同合作。对外国政府而言,要创造条件和提供便利,组织企业到中国去参加展会或办展,动态性地进行丝路经济的信息发布,寻找满足需求的对口企业。
第四,组建“一带一路”对口城市。对口城市一方面开展大型的产品推介会或者是推动企业进行一对一的谈判与合作。另一方面,对口城市要加强人文交流,既包括企业、政府,也包括智库、学者,要先有人气,以思路的活跃推动丝路的活力。今天,欧洲最缺乏的是活力与创新,中国最缺乏的是国际化的人才与经验,两者资源的高异质性也展现出战略合作的高互补性。
第五,加强中欧“一带一路”协调机制建设。最近,中国政府“一带一路”领导小组名单首次公布,其人员构成表明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包括经济、政策、民族、外交等多重领域;中国政府会加强力度推动双边和多边项目尽早落地。为此,可在中英或中欧等双边或多边框架下建立丝路协调机制,以期取得早期成果;要尽早建立中欧丝路合作的“样板工程”,以发挥可复制、可推广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
总之,丝路魅力的基础是中国潜力。今天,广大的中国民众还没有过上自身所期望的“幸福生活”,所以中国依然有巨大的劳动力市场和消费需求。换句话说为了“幸福”,中国人依然会加倍努力、会积极消费。结构转型会激发中国国内市场的新机遇,丝路建设会提升中国对外开放的新层次,中欧合作对任何一方而言都是利大于弊。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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