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检查工作要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3)

案件检查工作要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3)

统筹把握,正确处理案件检查工作中几个关系

正确处理政治上从严从紧与处理上依纪依法的关系。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在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依然艰巨的特殊时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强化从严从紧要求,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处理上要严格依纪依法,以查明的事实为根据,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准绳,处理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该宽则宽、该严则严。

正确处理快查快结与审稳审准的关系。意大利法理学家贝卡利亚在他的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说,“惩罚犯罪的刑罚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益”。如果查办案件工作效率低,案件久拖不决,不仅不利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增加办案成本和办案风险,还会使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产生不信任感。因此,查办违纪案件必须严格遵守办案时限要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迅速查清违纪事实,做到快查快结。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审稳审准,客观公正,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绝不能机械地为了快查快结而忽视了案件质量。

正确处理重点治标与长效治本的关系。标是矛盾的外在表现,本是矛盾的本质和规律;治标只有瞄准治本,才能做到事半功倍;治本只有从治标入手,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治标就是要坚决查处和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治本就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王岐山同志强调,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在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的形势下,重点治标就显得尤为紧迫,因此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震慑,为治本争取主动。同时,在治标基础上有的放矢地治本,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巩固治标成果。

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说明还存在自身不过硬、“灯下黑”的问题。办案人员身处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时刻经受着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不法人员“围猎”现象很突出,稍有不慎就可能掉到“泥坑”里。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要强化“一岗双责”,履行好“两个责任”,对干部严格要求、教育、管理、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学会在监督下执纪办案,坚守“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作者系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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