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注重“四个结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注重“四个结合”

核心观点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挥着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

“治官”与“提升全民法治观念”相结合。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群众知道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抓“关键少数”与抓“普遍多数”相结合。“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同时,也不能忘记“普遍多数”,必须抓好对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教育引导。

“顶层设计”与“落地生根”相结合。从顶层设计探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从宏观上总体规划和全面部署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庄严选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四个全面”的战略思想,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法治之维。因为全面深化改革必将引发社会发展动力系统的升级换代,这就对社会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迫切需要推进依法治国的步伐,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应注重以下“四个结合”。

第一,“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挥着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但二者又相互区别,依法治国属于政治文明建设范畴,是国家治理的主要方式,以德治国属于精神文明建设范畴,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方式。虽然两者属于不同范畴,但是其价值和精神的内核是相通的,即都主张公平正义、尊重人权、追求真善美等,都主张把国家引向善治,把社会导向文明。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历来强调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统一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就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后,十六大阐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相辅相成的。十七大既论述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论述了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党的十八大重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对这两者结合作了最新的全面论述。《决定》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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