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正向质量发展型模式转变(2)

我国社会正向质量发展型模式转变(2)

三、社会法治秩序的建构

社会治理本身是多元的。政府要改革自身的社会管理体制,从管控向服务和宏观调控转型,向社会放权和提供资源转型,从控制性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就要求,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增强公共服务的水平,强调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机会平等。另外,政府应该放权社会,让社会自我成长,包括社会组织实现自我发展,让其承担原本由国家承担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在社会治理领域“政府不能包办一切”。但是,社会组织只是社会治理里面的一个主体,它只能承担一部分公益性的事务,不可能都由它承担。目前中国的社会组织活跃在教育、医疗卫生、扶贫、环保、维权、妇女发展、学术研究、文化娱乐等各个领域,对社会发展已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这些组织普遍存在资源缺乏、人才缺乏、公信力不够、动员能力差等问题。

从宏观上看,现代社会的组织体系主要由三大部门构成,第一部门是以政府机构为主体的国家组织;第二部门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组织;第三部门是以非营利机构为主体的社会组织。换句话说,在组织分类上,除了“政府的”和“市场的”,剩下的都是 “社会的”,或者说,除了“不营利的”组织(政府)和营利的组织(企业),剩下的都是非营利的社会组织。这三类组织对应着现代社会发展的三大基本功能要求。第二部门是经济建设功能要求的主要承担者(但也要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社会建设),第三部门是社会建设功能要求的主要承担者,而第一部门则承担着对第二和第三部门进行调控、监管并提供服务的功能要求。如果说社会建设需要国家(政府)、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三个部门的共同参与,那么三大部门也都需要建构相应的组织体系,并且最终要整合成为密切联系、相互协调的社会建设组织架构。所以,政府仍然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上述三个主体如果再加上公民个人,那么参与社会治理的至少是四大类主体。

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决定,在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之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无论是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还是经济的发展,现在讲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进行社会治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对于社会建设、社会发展非常重要。其中四中全会决定里面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改革也要于法有据。为此,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构建现代公民权利体系,作为社会建设法律和制度体系的基础、目标和社会建设成效的检验标准。现代社会公民权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民事权,即公民个人的基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政治权,即公民的平等政治参与权;社会权,由获得经济福利、社会安全以及享有达到通行标准的文明生活等权利组成。中国现行宪法和法律总的来说对这三组公民权利都有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整合,有些涉及公民平等权利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其次,要加快社会建设各领域立法。从法理的角度看,与社会建设相关的立法都属于社会立法范畴,包括劳动就业和培训立法,反贫困、家庭补助、住宅立法、教育立法、医疗卫生事业立法、社会保障立法、社会组织立法、慈善事业立法、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等。

目前,中国社会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各领域立法的整合程度较低,与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还有距离,需要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清理、整合和完善,提升它们的公平正义水平。二是部分社会建设领域只有法规、条例、规划纲要甚至政策方案层级的规范,例如在收入分配、劳动培训、住宅、医疗卫生事业、社会组织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就是如此,现在亟须将它们提升到国家法律层级。尤其要抓紧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基本法,在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人才使用、税费缴纳和过程管理等方面提供有利于它们健康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基本规范。最后,建立健全社会建设保障制度和政策体系。在这一层次,财税体制、投入体制、人才制度以及信息公开制度尤为重要。与社会建设相关的财税体制改革核心是向政府以外的社会建设参与主体提供税收支持。例如,对机构和个人的慈善捐助和社会组织募集的资金给予税费减免待遇等。投入体制主要是指公共资源尤其是国家财政预算对社会建设投资的制度化安排。人才制度建设的重点,一方面是要为社会建设职业人才队伍的成长提供制度条件;另一方面是要把社会组织尤其是民间社会组织员工的劳动就业、技术职称和社会保障等纳入全国统一的制度体系,保证社会组织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人才的积极性。

四、社会价值体系建设

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公民个人、家庭、基层自治社区和非营利社会组织所不能办理的公共社会事务;主要内容包括保障公民权利,协调社会利益,回应社会诉求,规范社区自治,监管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安全,以及应对社会危机等;主要目的是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促成公平公正的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冲突,维系社会整合、秩序和稳定,从而构建经济、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基础和环境;而管理的依据则是规范政府相关行为、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公正、推动社会发展的系统社会立法。要求我们价值体系多元化的同时,真正建构一个能够整合凝聚人心、整合全社会力量的核心价值观体系。核心的问题是,我们能不能够建立起一个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的情况下,大家一想我是中国人、我为中国骄傲、我中国人应该活成这个样子,有没有这一套东西能够建立起来?美国人首先是为美国人自豪,其次美国人就说要实现美国梦。

另外,一些重要的社会问题也要尽快加以解决。比如,过去对待农民工更多地把他们当作劳动力,给他一点最低生活保障、增加一点收入、维持基本生存就不再管了。下一步一定要考虑让农民工不光是简单的经济收入量的指标,也要考虑怎么样让他们活得更有尊严、更有自由等等。这也有一个向质量转变的趋势问题。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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