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系统思维推进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一重要论述同样适用于制度建设。为此要运用系统思维推进制度建设,实现科学立制、强化监督、严格执纪、自觉守“法”的统一。
1、科学立制,形成“良法”。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结合“破”做好“立”的文章。一是全面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协调统一。二是修订完善约束党员干部的纪律规定,体现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等。三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规定,铲除特权现象。四是健全民主制度,解决领导班子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问题,如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五是完善监督制度,体现从严治党,如巡视制度、纪检派驻制度、纪委向上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等。六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
为使制度成为“良法”,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配套完整、形成体系,体现系统性。各项制度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机联系、配套完备,尤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防止制度打架,避免出现漏洞,导致牛栏关猫。二是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体现指导性。净化政治生态,核心是制约权力,即重点防范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搞利益输送,为此要明确权力边界,严格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在此基础上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是针砭时弊、问题导向,体现针对性。针对当前“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的潜规则、“拼搏不如拼爹”的特权现象、“能力不如关系”的关系学、“琢磨事不如琢磨人”的投机钻营、“干的不如看的”的论资排辈、“做事不如作秀”的形式主义、“摆平就是水平”的伪稳定、“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不怕犯事只怕‘出事’”的地方保护主义、拉帮结派的山头主义等政治生态常见病,结合实际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广泛借鉴、博采众长,体现开放性。如把“两个务必”、官兵一致、崇尚学习等优良传统上升为准则,把请示、汇报、沟通、协调等惯例明确为规定,把十八大以来的巡视、暗访、案例通报等改革探索成果固化为制度,将公务员道德约束、公权制约、财产公示等国外的成功经验作为我们制度建设的有益补充。
2、强化执行,体现“善治”。
制度建设,既要“良法”,更要“善治”。一要严明纪律,警钟长鸣。明规矩,广泛开展学习讨论,把握守纪律讲规矩的具体要求,不能弃之一边或束之高阁;晓利害,明确违反纪律、规矩就要付出沉重代价。二要严格执纪,维护权威。制度建设要破立结合、一律平等,在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中彰显作用。三要选准目标,把握重点,突出治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干扰市场经济行为、买官卖官和“四风”现象。四要改革体制,创新机制,为保障纪检部门充分履职、严格执纪提供制度安排。五要拓宽监督,制约公权。在加强党纪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的同时,有效发挥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六要锤炼“卫士”,打造“铁军”。打铁先得自身硬,对执纪违纪、以权谋私的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3、以上率下,人人守“法”。
净化政治生态,需要人人敬畏和遵守制度。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自觉贯彻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约谈督促、严肃问责、听取报告,示范引领,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发挥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成为执行制度的模范,尤其是“一把手”要明规矩守制度,遵守程序,不得“迈过锅台上炕”;权力监督,不能“我的青春我作主”;外出请假,不是“说走就走的旅行”;服从决定,不可“跟着感觉走”;规范生活圈,岂能“八小时之外我的自由”。三要体现“我的责任”。净化生态,我的责任;执行制度,从我做起。环境能影响人,人也能改变环境。每个党员、干部都是政治生态里的一部分。人人都是政治生态,你怎样政治生态就怎样。你同流合污,政治生态就每况愈下;你清正廉洁,政治生态就充满希望。与其坐而论道、怨天尤人,不如从我做起、身体力行,共同构建一个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作者为江西上饶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教授、江西省社会科学普及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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