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密法》宣传教育 应紧贴工作加强防范(2)

加强《保密法》宣传教育 应紧贴工作加强防范(2)

第三、积极适应体制编制对保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首先要解决好“导”的问题。保密工作机构上“实”下“虚”,专职人员上“多”下“少”或“无”,是保密工作面临的繁重任务与现有保密管理体制客观存在的矛盾。保密工作人员要积极作为,增强自信,在导向上转变观念,把保密工作看成是各部门的共同职责,群防群治,群策群力,为保密工作提供更大的活动空间。其次,要解决好“统”的问题。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机构作为保密委员会(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要认真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履职尽责,发挥在保密工作上的谋划指导、宣传教育、建章立制、监督检查、实时保障、理论研究、技术开发、人才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再次,要解决好“实”的问题。保密工作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必须坚持严谨细致、求真务实、敢于逗硬、扎扎实实的作风,一定要抓好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果,不要做锦上添花的“样板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第四,加强保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窃密技术和手段日益先进,以先进的保密技术对抗先进的窃密技术,已经成为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发展的主要特点。由于各种现代化办公设备不断进入各级机关,使可能失泄密的渠道明显增多,尤其是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和现代通信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泄密隐患,已经对国家秘密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技术安全保密工作,提高技术安全防范能力,使保密工作不因硬件建设的滞后而发生问题。

第五,切实抓好保密骨干培训。新修订的《保密法》将一些日常工作容易忽视的问题已上升到法律高度进行规范,在泄密责任追究方面发生了质的变化。各级领导和保密专职或兼职干部是一个庞大的涉密群体,一定要准确把握保密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保密法的修订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系统学习保密工作方针、定密制度等方面的新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自觉履行保密法律责任,促进公民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知法懂法、守法执法的良好氛围。

学习贯彻保密法,必须做好堵塞漏洞和筑牢防线工作

(一)封堵政治防线上的“缺口”,防止丧失敌情观念和保密观念

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我们有的同志甚至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嗅觉越来越弱了,即使敌人就在眼皮子底下,也难以察觉到。比如,在公众场所谈论本单位的内部事项;把没有实施的规划、计划等不分场合、地点、对象随意乱说,密从口出还没察觉,直到出现泄密,方才恍然大悟。政治防线的崩溃,忧患意识的颓化,保密教育不落实,识人用人不准等等,都是导致失窃密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二)封堵思想道德上的“缺口”,防止理想信念和道德水平弱化

少数同志在思想上、经济上、纪律上和生活作风上出了问题,在金钱、权力、女色面前,经不起考验,最终被敌特分子抓住了弱点,在别人的拉拢腐蚀下,一步一步滑向堕落的深渊。我们要以反面典型为教材,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把别人的教训当作自己进步的阶梯,真正克服有情况没掌握,有问题没发现,有背景没看透的盲目状态,在隐蔽战线斗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三)封堵组织领导上的“缺口”,抓好规章制度和工作的落实

新修订的保密法新增了许多内容,共6章53条,比原法增加了1章18条。新法郑重明确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保密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为保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锐利的法律武器。保密工作的制度应该说是比较完善的,但到了有的单位、有的领导那里却成了“文件变样品”、“墙上挂摆设”,致使少部分人身在密中不知密,身在密中不护密,增大了有密难保的隐患。要做好保密工作,必须发扬党管保密的优良传统,站在适应社会变革的高度,按照着眼政治抓保密,着眼全局抓保密,着眼稳定抓保密,着眼发展抓保密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监督和检查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制度和工作的落实,形成用制度管工作、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促进依法治密工作有序推进。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委保密委员会)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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