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扶持政策,鼓励示范发展
在不少基层干部和农民看来,当前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亟待从完善风险工担机制、建立合法完备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利益分配机制入手,推动合作社走向规范化。
(图片:重庆巫山县巫峡峡口。)
云阳县农委副主任黄茂清认为,在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组建合作社的过程中,关键要进一步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户增收明显的示范合作社,提高运行质量,增加运营效益。在合作组织内部,合理确定核心成员和普通会员的合作方式,理顺利益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活合作组织的生命力,促进合作形式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
同时,通过加强合作与联合,在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规范化引导,组建合作联社,将同类业务的合作社组织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统一规范操作,统一销售价格,避免不正当竞争,保障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合作组织实力,进一步提高合作层次。
采访中,开县扶贫办主任李继安说,针对目前土地股份合作社反应较为突出的贷款难、贷款贵、农业经营风险大、成本高等问题,国家涉农政策应该继续探索在抵押融资、政策性农业保险、土地综合开发、扶贫等方面加大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鼓按照“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承包地改革要求,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可试点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抵押贷款;国家水利、交通、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资金整合利用,优先安排给运作规范、经营成效明显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其改善生产条件,降低生产成本,打开市场销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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