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调查(2)

摘要: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土地股份合作社不断涌现,使土地“变身”为市场要素参与农业经营,并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按股分红”的管理模式,有力推动了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农民也变成股东,共享发展利益。

部分合作社尚待规范、成长面临共性难题

在黄茂清看来,类似土地股份合作社这样规范化的农村新型合作经营组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3个作用:一是明晰了社员产权,增强农户凝聚力。通过股权量化,使合作社所有资产得到核实,让全体成员了解自己在合作社中所占的份额,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二是理顺了分配关系,建立了积累机制。明确了股份收益分配的程序和办法,有效解决了以往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由少数人说了算,没有积累机制、没有社员分配的弊端。三是探索了农村经济新的实现形式,促进了农户增收。有效地实现了农户经营和规模经营有机结合,保障了农民对财产的收益权,助推了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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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重庆巴南区跳石镇的重庆五洲生态园。)

与此同时,一些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股权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领班人缺乏现代经营理念、经营核算和盈余分配不完善等问题。不少土地股份合作社还是“挂牌社”、空壳社,实际上并没有运行,相关企业、大户领办合作社目的是为了获得国家相关补贴支持和优惠政策,一些人跑关系、找路子搞不正当竞争,而不是为了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不少基层农业干部还告诉记者,一些土地股份合作社即便在运营,农户也在以土地入股,但大户与散户之间的利益联结仍然松散,农民入股主要收入还是来自于土地流转租金,合作社盈利增长收益农民无法参与分配,有的合作社年终分红也并不按照股份比例来执行。

作为西部农区,重庆不少土地股份合作社也在遭遇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需面对的共性问题:一是土地耕作条件差。现代化的机械装备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然而西部贫困地区机耕道的缺失和落后,使得农业机械“进村难下田”,不少合作社空有装备却只能“望田兴叹”。二是水利条件差。在重庆不少贫困区县,水利设施大多建成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设施严重老化,与现代农业发展不适应。三是耕地质量差。受农业面源污染加重、建设工程取土恢复不到位、有机肥用量减少等因素影响,贫困地区耕地质量总体水平下降,中低产田有增无减,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稳产增产的难度加大。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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