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工作计划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工作计划

核心提示:乡党委定期检查学习记录,考试考核,对不合格者,加重学习任务,并进行补考,对补考不合格者,党委书记对其谈话,并要求限期整改。

为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乡领导干部学习法律计划,请各位领导干部认真遵照执行,自觉学法用法。

一、学习方式

会前学法,自学学法,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法。

二、学习时间

1、各类会议前15分钟学习法律;

2、每位领导干部每周自学学法时间不少于150分钟;

3、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法每月不少于60分钟。

三、学习内容

(一)宪法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反分裂国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二)刑法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民商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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