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工作计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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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乡党委定期检查学习记录,考试考核,对不合格者,加重学习任务,并进行补考,对补考不合格者,党委书记对其谈话,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诉讼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四)行政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7、工伤保险条例

8、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12、信访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8、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四、学习考核

乡党委定期检查学习记录,考试考核,对不合格者,加重学习任务,并进行补考,对补考不合格者,党委书记对其谈话,并要求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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