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和培养模式改革的“助推器”(2)

高校教育和培养模式改革的“助推器”(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专家解读

三、《实施意见》不局限于大学生培养

《实施意见》突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但其对主要任务和措施的描述更侧重于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促进大学与社会的融合,增强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适用于高校,也适用于社会。

李克强总理继去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提出“大众创业、草根创业”以及之后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年1月份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2015年年会致辞中,进一步把创新创业定位于新引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民智民力,增进大众福祉,实现人生价值,推动社会纵向流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全球化的信息时代,高校需要更加开放,让企业家进校园,让大学生的创业更加面向校外乃至全球市场;需要把握时代提供的机遇,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深化改革,创新资源整合,为社会创造价值,促进社会进步。

相比《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实施意见》更加深化,体现了创新创业的本质,鼓励运用“大数据”、课程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操作性更强,同时也给高校探索创新创业教育留有空间。《实施意见》在学籍管理制度方面允许高校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这些原则性的措施既对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指导,也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作者:南开大学商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创业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