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同、民族认同与多元一体中华文化建设(2)

国家认同、民族认同与多元一体中华文化建设(2)

我国既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又是一个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一体多元中华文化的国家。各民族的文化认同既有同质性的内核与纽带相统一,又有异质性的因素相排斥。这种复杂的情况要求我们在文化认同构建过程中,必须准确妥善地处理好一些重要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一体”与“多元”的关系。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为中华文化提供了多姿多彩的精神源泉。多样文化相互比较、借鉴、学习、竞争,是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不断创新进步的强大动力。尊重、包容多元,保护、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的发展,既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又有利于消解弱势少数民族对于被文化同化的担忧。文化的多样性是我国尤其是新疆等民族区域文化发展的一大优势,应该发挥好这种优势。但是,在尊重差异,包容多元的同时,我们还必须致力于强化一体,凝聚共识,对多元文化进行有机的整合。只强调“多元”,不讲“一体”,是不利于国家认同、文化认同构建和民族关系和谐的。面对新时期我国思想文化领域的新形势,《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议》强调,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也是各族人民认同的精神纽带。在尊重多元的基础上强化一体,最根本的就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真正内化为各族人民的坚定信念和自觉行为,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起作为中国人的自豪感、光荣感和履行权利义务的责任感。

其次,正确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中华文化与中国各民族文化,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它不是各民族文化的机械组合,而是各民族文化的有机统一,是各民族文化共同本质的反映和概括。中华文化来源于各民族优秀文化,是各民族优秀文化的本质反映,因而具有各民族共同认同的内在基础。同时,中华文化又是寓于各民族文化之中,通过不同的民族文化体现出来的。既不能把中华文化看作是游离于各民族文化之上的外在文化,也不能错误地把中华文化看作仅仅是汉族的文化。中华文化认同建设,既要引导各族人民通过切身感受去体认本民族文化同中华文化的同质性和同体性,又要推进中华文化进一步融合、内化为各民族的共同文化。既要大力倡导不同民族文化之间多看亮点、优点、共同点,相互学习借鉴,凝结共识;又要努力做到各不同民族文化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

第三,正确处理文化认同与政治认同的关系。政治认同主要指对国家政治制度的认同。在我国,政治认同集中表现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的认同。国家认同的根源最终仍然要归结到利益层面。各族人民对国家的归属感、依赖感和认同感,最主要的决定因素是国家带给人民的安全、平等、自由、民主、幸福等政治经济权益。一部中国近代史和改革开放历程,已经充分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才能使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强大安全、人民富裕幸福、民族平等团结、社会民主自由的共同愿望。强化各族人民的政治认同,必须改进和加强国情教育,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生活改善、国家强大的事实,尤其是用国家为缩小各民族经济文化差距而采取的特殊政策及取得的成效,使各族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给国家、民族和个人带来的巨大利益。国家建设的成效和国家认同的强化是成正比的。与此同时,应该看到,腐败现象蔓延,收入差距拉大,干部作风不正,都会侵蚀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在有效开展国情宣传教育的同时,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扎扎实实地推进改革发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转变作风,切实解决好各族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是强化各族人民国家认同的根本途径。

第四,正确处理现代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关系。各民族都有历史悠久的优秀传统文化,这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来源和重要组成部分。对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无疑是要大力保护和挖掘发扬的。但是,现存的传统文化并不都是有生命力的和有积极意义的。只有那些能够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并促进社会与民族进步,即具有必然性的优秀传统文化,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竞争力,从而被发扬光大。对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无疑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古为今用”。固守过时的、失去“必然性”的传统文化,将会导致落后,甚至被现代社会边缘化。现代文化是适应和推进现代社会发展、代表时代发展方向的先进文化。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推进各民族的文化建设,内涵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人们的价值体系,引导人们追求现代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

第五,正确处理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的关系。宗教信仰是信教者对其所信仰的神圣对象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尊重民族文化,其中也包含着尊重其宗教信仰与情感。崇尚善良、博爱、和平、诚信,主张扬善戒恶,是世界各大宗教的核心教义。尊重保护人们的正当宗教信仰和活动,彰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是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相互认同的。大量事实证明,极端宗教势力不仅是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最大破坏者,也是各族人民最凶恶的敌人。构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与中华文化认同的高度统一和谐,必须坚定不移地依法打击极端宗教势力,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充分揭露其荒谬性、反动性和残忍性,使各族民众真正看清他们的真实面目和目的。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疆民族国家认同研究”[项目编号:13xzz010]成果)

(作者单位:林炜、杨连生: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科部;高丽洁:新疆医科大学人文社科部)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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