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必须学好宪法掌握宪法

领导干部必须学好宪法掌握宪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就必须学好宪法、掌握宪法。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源于宪法。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依照宪法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干部,赋予他们管理国家的公共事务的权力。所以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授予的。

宪法保障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目的在于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公民正当权益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的权利是设立国家机构的前提,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宪法是控制权力、分解权力、制约权力的大法。公共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国家的各种资源,如果权力过于集中或权力失控,不但不能为人民服务,还会损害人民的利益。宪法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不同的权力由不同的部门行使,这样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权力集中或权力失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领导干部只有掌握宪法,才能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保障民生等行政行为中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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