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全面”为导向构建科学政绩考评体系

以“四个全面”为导向构建科学政绩考评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指引。要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使之成为全党的实际行动,确保每个“全面”都真实落地,关键在于以“四个全面”为导向构建一套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着力构建民生导向的政绩考评体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构建民生导向的政绩考评体系。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持发展一切为民的价值导向和民生优先的行为导向,切实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过去的政绩考评体系往往偏重经济发展指标,而忽视民生改善指标。这种干部政绩考核标准,反映了传统工业化的发展理念,在实践中容易导致民生领域的公共投入长期严重不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悖。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地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

构建民生导向的政绩考评体系,应在考核内容上增强民生指标的权重。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过程中,把“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把民生问题的解决与改善程度纳入政绩考评体系并具体化为若干指标,以此为标尺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施政绩效。在设计政绩考评体系时,应将一些民生改善选项,如城乡居民生活困难的解决程度,教育、住房、交通等生活需求的满足程度,医疗、养老等后顾之忧的解除程度,空气、水源、土地等生态环境的改善程度等,变成对各级政府的硬性约束指标,通过政绩考核指挥棒让领导干部坚持把保护环境、改善民生、促进社会进步、提高人民福祉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

构建民生导向的政绩考评体系,应在考核方式上赋予民众更多话语权,加大民众评价在政绩评价中的权重。人民群众对政绩的感受最真切、评判最公正。一个地方的民生状况到底有没有改善,改善的情况到底怎么样,当地老百姓最有发言权。因此,构建民生导向的政绩考评体系,还要创新评价模式,加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评价权重,给予民众更多话语权,把群众评价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参考尺度。

着力构建改革导向的政绩考评体系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构建改革导向的政绩考评体系。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和时代条件下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是一个矢志复兴的国家和民族必须回答的重大命题。而要引导各地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关键在于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着力构建改革导向的政绩考评体系。

构建改革导向的政绩考评体系,要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细化到政绩考核指标当中。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各种新旧问题交织,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前所未有。如果没有坚决的执行力来确保落实,改革就很难进一步推进。而要冲破各种“中梗阻”,确保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举措得到切实执行并取得预期成效,就必须细化全面深化改革目标责任,落实改革路线图和责任状,把谋划和推动改革工作实绩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改革责任倒逼机制,鼓励引导地区和部门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

构建改革导向的政绩考评体系,要通过政绩考核鼓励基层干部群众改革创新。改革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地方或基层干部群众的实践和智慧。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盘子,为地方留下了很大的创新和探索的空间。当前,要将改革创新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积极营造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突破、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发挥好基层创新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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