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和经济参考报联合主办、北京迪信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协办,以“宏观经济走势与中长期发展”为主题的双月座谈会日前在京举行。围绕4月30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下一步经济工作的部署以及如何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刘树成、吕政,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迎秋,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王建等专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郑新立:克服经济下行趋势必须采取强有力对策
4月30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了下一步经济工作,提出要“高度重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这是对当前经济运行风险做出的正确判断。落实会议精神,需要在以下几个问题上统一认识,采取行动。
一、克服经济下行趋势必须采取强有力的对策。经济下行已经有3年多的时间,形成了巨大的惯性。仅靠通常情况下的需求拉动力已经难以实现经济增速的止跌回升,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1998年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时,曾连续5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每年发行长期建设债券1000多亿元,才改变了需求不振、通货紧缩局面,不仅拉动了当期经济增长,而且为进入新世纪之后长达10年的黄金增长期奠定了基础。这一次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超过亚洲金融危机。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扩大内需的对策,难以克服经济下行的惯性。
二、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主要矛盾。当前国民经济中的矛盾很多,但主要矛盾是需求不足。这是30多年来投资率不断攀升、消费率不断下降的结果。需求不足与产能过剩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生产过剩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矛盾。我们成功地解决了计划经济下的“短缺”难题,但对市场经济下的“过剩”尚缺乏深刻理解,更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我国人均GDP只有美国的六分之一,人均消费支出只有美国的十二分之一。6亿多农村人口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不足城镇居民的三分之一。在这样的发展水平上就出现经济增长乏力,不是别的什么原因,一定是我们的经济体制和政策出了问题,未能把增长的潜力释放出来。
三、警惕通货紧缩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我国PPI已经连续38个月下降,CPI也降至1%左右,证明通货紧缩已经相当严重。企业已形成不良预期,缺乏投资积极性。特别是煤炭、钢铁、房地产等行业困难加大,一批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加大,持续下去将出现一些企业倒闭,引发银行不良资产增加甚至金融动荡。如果等到出现这种局面再来采取措施,将付出更大的代价。政治局会议提出防风险,主要就是防止通货紧缩引发的风险。
四、应当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当前我国债务率不高,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还有较大空间。建议扩大长期建设债券的发行规模,通过贷款贴息、资本金补助等措施,引导银行贷款和民间投资方向,促进结构调整。近4年来我们实行的货币政策实际上是一种紧缩的政策,要改变紧缩的货币政策为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什么说近些年实行的是紧缩的货币政策?只要看一下统计数据就会一目了然。1991年到2010年的20年间,我国M2的年均增长速度为20.5%,GDP的年均增长速度是10.3%,M2增速为GDP增速的2倍。世界历史经验证明,在经济快速成长期,M2增速保持在GDP增速的2倍左右是合理的。长期高于2倍,会出现通货膨胀;长期低于2倍,则会出现通货紧缩。这是客观经济规律。反观我国2011年到2014年,M2的年均增长速度是13.5%,比此前20年的增速陡降7个百分点。同期经济增速随之降为8%。今年1—4月,M2的增速进一步下降到10.1%,比前4年又下降3.4个百分点。近4年多来M2增速的大幅度下降对经济减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财政政策主要是管结构,货币政策主要是管总量的。出现总需求不足,主要应通过扩大货币发行来解决。一个时期以来,不少人以货币化率已经偏高为由,主张收紧银根,忽略了中国证券化率明显偏低这个事实。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足,企业融资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因此,我国货币化率略高一些是正常的、合理的。为了防止银行贷款流入股市,制造资本泡沫,应按照规划确定的方向和重点,实行点贷或窗口指导。这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时的成功经验,目前依然有效。今年以来,出现银行贷款用不出去的新情况,以致不久之前央行正向回购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上千亿元。这是由连续几年经济下行造成企业投资意愿下降带来的结果。对此,只能通过增加政府投资和强化民间投资鼓励政策来解决。总之,稳增长亟待货币政策的支持。
五、加快对阻碍城乡一体化的各项旧体制的改革。4月30日下午,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京津冀三个省市的一把手讲了城乡一体化的体会,总书记做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努力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上取得重大突破”,从而为农村发展注入新活力,促进城乡居民收入逐步均等化。再次聚焦农村改革,释放农村劳动力潜力、土地潜力、消费和投资需求潜力,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根本举措。
当前,应当把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工市民化这三件大事连为一体来推动,核心在于加快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通过土地抵押、担保、转让,促进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农业现代化将增加对农用工业资料的需求,新农村建设将增加对建筑材料的需求,农民工市民化将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和公共服务的需求。把6亿多农村人口和2.8亿农民工的巨大需求释放出来,足以支持我国经济以7%以上的速度持续发展到2030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提出允许土地的占补平衡在省域范围内进行,但是至今只允许在县域范围内进行。据最近我们到河南新乡市的调查,农村宅基地退出并复垦后,新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若在县域范围内出售,一亩只能卖5万元;若在地级市域范围内出售,一亩可卖到20万元;若能在省域范围内出售,一亩可卖到50万元。土地制度改革与三件大事紧密相关,需要综合配套,整体推进,才能取得突破。有的同志担心土地制度改革会冲击18亿亩耕地红线,如果改革到位,不仅不会减少耕地,反而会增加耕地。目前农村宅基地共占地2.2亿亩,农村人均建设用地为城市的3倍多,有大量空心村。在城乡结构的历史性大变革中,土地制度改革长期滞后,已经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承认农村土地的商品属性,允许其进入城乡要素市场,可起到一箭三雕之效果:一可以促进耕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土地集约化经营;二可以增加农民转让土地承包权、使用权的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三可以实行农民工退出宅基地与在城市购买保障房挂钩,让4.2亿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城镇全家团圆、安居乐业。做好这三件大事,近期可拉动经济止跌回升,中期可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长期可保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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