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之路(2)

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之路(2)

三、落实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对策举措

做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必须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落实,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率先取得实质性突破。

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军地协调和需求对接。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在国防科技工业战略规划、改革调整、产业发展政策、军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军队在武器装备发展规划、需求研究、装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作用,充分发挥涉军企业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国防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市场主体作用。国防科技工业要围绕“能打仗、打胜仗”的要求,坚持“需求牵引、技术推动”配合军队加强作战需求论证和装备体系论证,着力把作战需求转化为装备需求,把装备需求物化为作战装备,通过研发、设计、试验、生产,推进武器装备体系化、信息化、实战化、自主化发展。坚持依法治理,在法治下完善体制机制,在改革中建设法治军工,健全法律标准规范,加强军品市场监管,着力提高国防科技工业治理水平。

推动军工开放,吸纳全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加快实施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对全社会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进行分类管理。统筹军工发展,精干军工主体,放宽市场准入,合理界定并逐步减少许可管理范围,除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武器和核心领域外,充分吸纳社会优质资源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规划涉军企业武器装备动员能力,提高平战转换能力。推动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和军工企业改组改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和投资建设。扩大军工企业外部协作,推进军品科研生产有序竞争,推动军工集团不断提高外部配套率和民口配套率。

促进军民科技相互支撑和转化,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围绕国防工业产业链部署国防科技创新链,把国防科技工业打造成国家创新高地。以实施“强基工程”为抓手,完善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体系。健全国防知识产权制度,抓紧制定军工技术解密办法,建立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中心,推进国防科技信息共享,鼓励军工企业采取技术转让、合作开发、二次开发等方式,推进军工高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梳理民口优势领域和能力,跟踪具有潜在军用前景的民用技术发展动态,开展民用技术成熟度评价,鼓励军工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技术。制定国防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推进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重大试验设施等向社会开放服务。加强新建实验室和重大试验设施的军民统筹,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为平台,促进军民技术融合和军地创新合作,把国防特色高等院校、军工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成军地装备人才的培养基地。

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助力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实施“中国制造2025”,大力发展核能、航天、航空等典型军民融合产业,调整优化船舶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种化工、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国民经济急需的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应急安全、反恐维稳、海警边防、城市安防、卫星应用等装备,推动军工为国家“大安全、大防务”服务。充分发挥国家、地方、社会多方积极性,探索建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更多地利用市场手段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发挥军工辐射带动作用,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加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衔接,统筹谋划军民融合产业布局与定位。落实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围绕“四大板块”和“三个支撑带”建设,优化军工能力布局。鼓励军工与地方加强战略合作,将自身优势与区域优势结合,通过联合开发、新建企业、专业重组、资本融合等方式,落地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形成具有特色的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服务国家外交战略,推动国防科技工业“走出去”。深化对外合作,支撑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推动优质产能和中国装备“走出去”,带动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开发和国际产能合作,积极促成高端装备出口和国际工程承包,形成以军带民、以民促军的良好局面,实现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多重效益。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形势使然、历史必然。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战略思想为指导,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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