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能下”出活力

“能上能下”出活力

编者按:中央政治局6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这是我们党首次从制度法规层面就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作出安排,彰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定决心。《规定》将在干部队伍中产生怎样的效应?我们邀请基层党员干部讨论。

重在解决能下问题

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尽管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就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的终身制,然而“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依然存在。就其原因看,有“官本位”思想的影响、社会舆论的误导、利益的顾虑和论资排辈等因素。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就要打破“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该下”的思维定式,打消“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改变“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的旧观念,利于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通过激励、奖惩、问责,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既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又要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四类领导干部坚决调整;将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及时用起来。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周玉生)

向“为官不为”开刀

长期以来,干部“下”的渠道不通畅。“不干没错,少干少错,多干多错”,一些干部产生了这种错误认识。对这些“不贪不腐也不为”的干部,因尚未触犯党纪政纪,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手段难以起到震慑作用。有的干部虽未违纪,但是身居官位却尸位素餐、不作为,官场多见“上”,却难见“下”。

《规定》明确,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4类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对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这对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上”和“下”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两个主要环节,二者是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的。出口不通畅无异于堵死了进口,这样整个干部队伍中庸者出不去,占着大量编制和岗位,有能力的优秀人才引不进来,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成为制约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并伴随产生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等问题,影响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削减其战斗力。因此,解决“下”的问题是搞活干部队伍的关键。要把能力过硬、思想觉悟高、宗旨意识强的干部选上来,把那些在工作岗位上缺乏激情、“为官不为”甚至“为官乱为”的干部调整下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机制,让更多的干部有危机感,增添干好本职工作、更好服务群众的动力。 (周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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