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严峻,面临着很多问题和挑战
我国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方面体制机制还有不好缺陷和漏洞,这些存在着腐败易发和高发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仍然受到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发展建设的制约,短期内会面临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和矛盾。
(一)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让寻租仍有机可乘
这几年,政府职能转变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适应。虽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预防和惩治腐败,但腐败防不胜防,反腐败难度大、阻力多。近年来,中国政府多次简政放权,大规模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在防止权力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政府职能未能实现根本调整,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边界依然比较模糊,政府管理的领域较多,握有公权力的人有较多的寻租机会和空间。有的地方和部门仍然保留有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向职能部门和机关输送资金,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造成的复杂利益链强化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增加了反腐败的难度和阻力。
(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不健全
在现行权力结构下,不光是掌握决策权、执行权的人容易腐败,即使专门从事监督的反腐队伍也容易腐败,因为都缺乏完善的制度“笼子”。目前中央层面共有487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是还有一部分不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亟需修改或废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共178条,有近70条的内容与《刑法》存在重复,其中40多条是完全重复的。潜规则大行其道,依附上级、拉帮结派、圈子文化等正是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主因,这些现象与经济腐败交织,必将导致政治生态恶化。
(三)对腐败监督缺位
对权力的监督不到位是腐败频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一是党内监督制度不完善。目前中纪委是反腐的主力军,地方各级纪委与相关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监督合力,有的地方案件频发却追责不力。十八大以来,尽管在党内监督制度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重要的、实质性的改革,例如,落实两个责任,改革党的纪检体制,创新巡视方式方法,推行“两个全覆盖”等,但监督依然不够。选人的人不管人,不监督人,不仅造成用人腐败,还极易在官员之间形成人身依附关系,滋生“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二是民主监督的力度不够。由于政务不够公开、信息不够透明、举报渠道不畅通、举报保护不到位等问题,人大、政协、群众、媒体、网络等对反腐倡廉监督的广度和力度还没真正发挥作用。特别是被誉为“第四权力”的媒体其监督作用还不够充分。
(四)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管理体系不健全
一是中国公职人员管理制度宽松。制度规定有漏洞和空隙可钻,一些违纪违法现象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特权思想在一些干部中间蔓延扩散,作风问题严重,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巩固。一些党员干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严重污损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尽管当前制度对公务员从事营利活动或在企业兼职有严格限定,但对在非营利机构兼职取酬管理不严,出现了难以监管的工资外隐形收入。二是国家公职人员激励和压力机制不足。要让公职人员立足岗位、清正廉明和奉献社会,一方面需要激励,要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奖励等保障,激发工作的热情;另一方面还要施加压力,公职人员内部之间、公职人员与非公职人员之间要形成合理的竞争机制。多年前,中国就曾提出要建立人才能上能下、岗位能进能出、待遇能升能降的机制,但聘任制改革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进来的出不去、上去的下不来等现象比较普遍。中国财政供养的人员数量多,一些单位和部门冗员多,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离群众期望和实际需要有较大差距。一些基层公职人员收人较低,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容易被小小的贿赂“击倒”。
三、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趋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这种局面总体上有利于防治腐败,但制约因素依然存在并可能增多。反腐倡廉工作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继续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毫不动摇转变作风,高举反腐的利剑,扎牢制度的笼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五位一体”建设营造廉洁的政治环境。
(一) 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性。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放在基础的、全局的、战略的地位。整体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方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统筹谋划、综和防治、系统推进,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
(二)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章立制工作。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国家才能从“运动反腐”走向“制度反腐”,才能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要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突出重点、针对时弊。二是要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三是要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是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以人为本”原则与反腐倡廉建设是一脉相承的,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一切为了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反腐倡廉的思想。反腐败斗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和根本利益。“以人为本”要求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把是否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作为衡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让群众知政、参政、议政,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有利于增强权力运作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有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追本溯源推进腐倡廉建设的步伐加快
深化改革,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弊端和制度漏洞,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不仅仅停留在加大查案、纠风的力度和强度上,还要加大“治本”力度,通过深化改革重建权力结构、选人用人体制,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
在我国腐败现象的产生是复杂而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和体制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任重道远。但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成熟,制度建设创新的不断深入,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水平不断提升,公众廉政意识的不断强化,腐败现象最终将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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