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驶上快车道

司法改革驶上快车道

——全面深化改革新进展之三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谁来代表受害群众维权?国有资产流失、公共利益受损,谁来追究行政机关不作为责任?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组建了公益诉讼“国家队”。

这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一个缩影。从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到中央深改小组通过方案,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授权,人们看到了决策的高度、改革的力度、落实的速度。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平均每个月都有一项司改措施出台,司法改革驶上了快车道。

接力试点,坚决彻底除顽疾

一年前的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此后,一场中央顶层设计、地方试点探索的司法体制改革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等7个试点省市迅速展开。

今年初,海南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全部完成,法官检察官比例控制在政法专项编制的39%,渡过了员额制改革的激流险滩。

《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20余项配套制度规定历经34稿,近日终于公布,入额法官提薪43%,薪酬将与专业化的等级相匹配,摆脱了以往与行政级别挂钩的薪酬制度。

一个月前,广东省高院下发了《广东省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开出了“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法官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错案如何追责,一目了然。

湖北省从今年起,首先实现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开前门、堵后门,保障更充足,管理更严格,彻底实现了收支两条线,堵住了基层办案“创收”的资金流入渠道。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中央确立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四项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在试点省份一一破题。

在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凝聚共识的基础上,近日,中央又确定了山西等11个省份开展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接力试点,发挥了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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