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立法法 切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立法法 切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为了适应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适时对立法法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立法体制、明确了立法权限、健全了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机制和程序。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切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当前各级地方立法机关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

一、充分认识修改立法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

修改立法法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客观要求。立法工作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新修改的立法法,着眼于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立法体制和机制,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修改立法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现实需要。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国必须以完备规范的法律体系为前提和基础。只有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备的法律体系,才能为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奠定坚实基础,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修改立法法为地方立法工作确立了行动指南。修改后的立法法,进一步完善了立法体制,明确了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赋予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权。这有利于地方依法开展创制性立法,制定更加适合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需要的地方性法规。

二、学习领会立法法的精神实质,切实行使好地方立法权

地方立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地方立法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原则,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不断加大公众参与立法的力度。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立健全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协商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二是要注重突出地方特色。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处理好国家全局利益与地方局部利益的关系,充分反映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文地理等状况,及时回应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制定出真正具有鲜明特点和地方特色、体现适应改革发展需要、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法规。三是要推进精细化立法。要进一步加强对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现实性、前瞻性的调研、论证和评估,科学选取立法项目、适当控制立法数量。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力求“少而精”,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确保每一部法规可执行、易操作、真管用。四是要依法开展创制性立法。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在严格遵循立法权限的前提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文化体制改革、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立法探索,引领和推动全省改革发展。五是要不断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机制,不断激发和保护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的积极性。要积极探索建立地方立法项目论证评估机制,严格规范地方立法建议项目提出主体、起草部门以及立法建议项目论证评估的内容、范围、程序、标准、要求等。要重视发挥立法研究基地、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六是要认真做好立法评估,推进科学立法,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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