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是当务之急
我们今天强调从严治党,首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作出了部署。一个法治国家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是摆在我们共产党人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重大考验。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双百愿景”,即到建党一百年的时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的时候,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指出的是,这样的两个“百年”,离当下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和余地,中国共产党人既然已经向全国人民作出了承诺和部署,就必须沿着这样的目标前进。试想,如果没有一个坚强有力、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带领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奋斗,这样的双百愿景能够实现吗?还必须看到的是,近些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之严重程度,已经给这个党的形象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影响,其作为执政党的公信力、认同度也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卧薪尝胆,痛定思痛,通过我们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积极努力,来重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无疑是当下我们党的建设的当务之急。
由此看来,从严治党在其本质上并不仅仅是“高压线”、“笼子”等等禁止性的概念,更不仅仅是那种“你说咋办就咋办”的要求,其背后寄托着历史的责任、民族的使命和人民的期待,关涉到我们这个党能不能长期执政、稳定执政的生死攸关的重大问题。
切实的制度建构是推进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
从积极的意义上把握从严治党,我们就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从严治党不仅仅是一种告示、一种号召,而是一种行动;不是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不做这个不做那个(尽管不做这个不做那个是非常必要的),而是全党同志必须确立的那种激情和使命。
基以这样的认识,我们要按照习近平同志关于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要求,积极推进制度治党的实际进程。大量的案例表明,近些年来我们党内的不正之风以及腐败问题之蔓延,当然可以说是客观形势以及主观世界的变化所带来的结果,但是也不能不说与我们的一些制度性弊端有关。甚至可以说,多少年来我们多少次的党内教育活动之所以成效不彰,也与我们一如既往的某些制度性建构不无关系。
从积极的意义上推进从严治党,首先需要我们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实际进程。有必要通过切实的制度建构,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并以此来抑制党内少数人对于公共事务和公共资源的垄断,从而从根本上奠定廉洁从政的基础。与党内民主制度相关的,还有必要积极推进干部制度特别是选官任官制度的改革。毫无疑问,近年来一些典型的腐败案例,在很大程度上都与我们的某种不科学、不民主的干部选任制度有关。在少数人掌握着官职资源的情况下,就难免那种买官卖官的问题发生。因此,有必要从干部制度的改革入手,以建构政清风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有必要修复已有的一些制度原则,如领导制度中的委员会制度和首长负责制。具体说来,在我们党内的领导制度中,需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实行委员会制度;而在政府行政体系内,则要按照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规范我们的领导体制。所有这些,应该成为我们从积极的意义上推进从严治党的关键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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