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效与展望之三】落实司法责任制 实现责权利统一
会议提出,要坚持法官检察官权责统一,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当前,在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谁审谁判谁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已经逐步建立。各试点地区和单位纷纷出台“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干预、过问案件的“全程留痕”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必须在职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监督权;审委会、检委会原则上不再讨论具体案件的事实问题,集中精力进行经验总结和类案指导。
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多个省市纷纷建立法官、检察官执法办案档案,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和惩戒追责,健全和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成效与展望之四】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孟建柱要求,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表示,司法体制改革正在让老百姓感受到真切的变化。眼下,立案登记制等制度的实施,大大方便了群众,节省了时间,保障了群众参与诉讼的权利;司法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举措,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成效与展望之五】坚持顶层设计与探索实践相结合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提出,要坚持充分发挥地方改革积极性,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经过一年的试点探索,7个首批试点省、市纷纷进入扩大试点的改革“2.0时代”,第二批、第三批试点省市也正在筹划或即将开展试点。业内人士认为,首批试点地区的改革方向明、步子稳,“趁热打铁”的时间窗口已经打开,更多“硬骨头”问题也正在酝酿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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