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继权同时指出,城乡社区协商,既需要基层党组织“掌舵”,也需要广大居民群众“划桨”。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引导群众通过民主协商,来表达社区需求,来讨论社区问题,来开发社区资源,来开展自治行动,充分发挥和实现城乡社区协商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作用。
唐鸣认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遵循民主法治化的基本规律。城乡社区协商必须走法治化的轨道。“城乡社区协商,最主要的是人民群众按程序规范,充分表达自己的权益,沟通和协调不同的利益和观点,通过适当的机制达成共识,形成决议并加以实施。既要保证协商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又要保证协商结果合法有效。”唐鸣说。
实现中国梦的基层协商路径
谈到城乡社区协商的意义,项继权认为,城乡社区协商是确定和解决城乡社区真正带有公共性、紧迫性的问题,实现城乡社区公共利益和居民利益最大化的一种较好方法。
陈伟东认为,城乡社区协商是实现居民要求、基层问题向党和政府反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城乡社区落实的一种较好的途径。“一方面让党和政府真实、真切地了解居民群众的所思所想,从而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另一方面在基层群众中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推进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从更加广阔的角度来说,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对于推进我国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多层级、制度化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唐鸣指出,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发生在城乡社区。城乡社区协商是基层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城乡社区协商应为我国整个协商民主体系的基础。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必将促进我国整个协商民主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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